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近日,湖南省安委会印发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方案提出,要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职责,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方案要求,要突出高层建筑、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桥隧施工维护)、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紧抓实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从严从紧组织开展动火、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和外包外租、转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把排查整治标准,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扎实开展专家查隐患服务,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调度检查通报,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全面组织动员部署,强力“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安全培训,积极宣传教育发动,严格实施问责问效,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发挥好省安委会、专委会的统筹推动作用,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方案强调,鼓励企业和地方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属地方主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挂牌督办等;凡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因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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