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再审后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应视为新的一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应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原告在重审期间撤诉后又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裁判理由:为准确理解法律规范的意旨,维护法律体系的规范统一性,应当从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以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关联,探求法律规范的意义和法律用语的内涵所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
2023-05-06
4月28日,据清廉海南消息,党的十九大以来,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准确判断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特点,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领导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决策部署,在保持惩治受贿高压态势的同时,严肃查处行贿问题,努力使清廉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鲜明底色。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近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行贿犯罪典型..
2023-05-06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王晓峰劳动节前,蜀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蜀山区人民法院2021-2022年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这是蜀山法院第一次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2021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3件;2022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8件。2021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5件,调解撤诉率34.29%;2022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9件,调解撤诉率32.19%。从案件类型来看,诉讼请求主要涉及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所引发..
2023-05-05
案例一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对不当转送的复议申请负有依法处理的法定职责——某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基本案情】2018年7月4日,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认为某公司养殖场内建盖的彩钢瓦圈舍属于临时建设,应当拆除,责令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前拆除相关建筑并恢复原貌。7月19日,该市某街道办事处向某公司送达《某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协议书》,协议要求某公司于20..
2023-05-05
案件名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一、基本案情申请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因申请人涉嫌在投标中提供虚假业绩,被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调查。经查,申请人在参加“某市轨道交通X号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涉案项目)投标中,提供了“XX师范大学XX校区教学实训楼及5号、6号、7号大门工程”项目作为其工程业绩。经核实,该项目不存在,申请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为..
2023-05-04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行使过错性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能笼统概括,具体应当结合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特点、违反规章制度的次数、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以及是否违反法律等多重因素综合评判。王某某系某公司员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4月,因王某某参会期间未遵守会场纪律,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就解除劳动..
2023-05-04
张某,中共党员,A市某国有粮食公司总经理,该粮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向B公司供应小麦。2017年,粮食经销商王某找到张某,称其有渠道拿到向B公司供应小麦的指标,由其组织供应,请张某利用粮食公司资金、仓储等条件,帮助解决供应小麦资金不足等问题,承诺事成后按照75%、25%比例分配收益,双方签订合伙合作协议。2018年至2021年,王某拿到供应指标后,张某安排其所在的粮食公司通过代收、代储、代交(下简称“三代”)等方式,帮助王某完成小..
2023-05-04
码头上,工人们正忙着装卸货物、拆除旧设备,为新项目的启动做准备。重整投资人已经顺利接管企业,规划投资近百亿元,预计能提供300多个新就业岗位。这是不久前我和同事前往泰兴港区实地监督一起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时看到的场景。作为破产法官,有什么比眼看着经办企业获得“新生”更有成就感!500多天前,却是另一番光景。我们接手的是阿贝尔、阿尔贝尔两家公司。8月的一天,我们陪同管理人去接管企业。一走进厂区我们就感到奇怪,按说企业停工..
2023-04-26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3期: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泓昌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再188号的裁判要旨:建设工程中基坑工程承包人投入的建筑材料和劳动力已物化到建筑物中,与建筑物不可分割,基坑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同一建设工程,可能存在多个承包人,如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且共同完成的建设工程宜于折价、拍卖的,则应依法保障承包人的优先..
2023-04-25
裁判要旨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网签备案并非物权预告登记,而是行政强制性行为,实际上是商品房买卖的公示而非抵押担保的公示,并不具有物权预告登记的公示效力,当事人抗辩网签备案即为物权预告登记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作为政府部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公司等相关主体进行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网上备案登记行为,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在保全或执行阶段对被保全人或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控制的查封行为从性质..
2023-04-25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