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银行与借款人孙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孙某某因病去世,共欠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50余万元。该笔借款由孙某某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由被告周某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某银行起诉要求孙某某的继承人张某、孙某、宋某在继承孙某某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周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要求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诉讼过程中,孙某某的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不承担还款义务。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孙某、..
2026-03-16
鲁法案例【2026】094怀孕女职工因身体原因旷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应否支付经济赔偿金?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该如何认定?案情简介2023年9月,小甲入职乙公司从事文员工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从2023年9月1日起到2025年8月31日止。2024年9月,小甲怀孕并将该事项告知乙公司,期间多次因孕期身体原因未及时到岗。2024年10月1日,乙公司向小甲出具严重违纪报告,声称小甲在2024年9月期间存在多次旷工行为,严重..
2026-03-10
李阳(化名)数年前购得一辆旅居车并为车辆投保了特种车商业保险(包含车辆损失险),后李阳将车出租给汽车租赁公司并收取租金。案外人吴祥(化名)在租车出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吴祥全责。后因维修车辆花费77440元。李阳联系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以李阳将案涉车辆出租给租车公司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李阳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李阳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情简介原告李阳诉称,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
2026-03-09
上班迟到,又突遭车祸,这两个场景叠加在一起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基本案情2022年11月,何某入职贵港市某合作社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实习期为1个月,每天上班时间为7时30分至12时,14时至18时。工作期间,合作社没有为何某缴纳工伤保险。2022年12月3日7时30分许,何某驾车行驶至临近上班地点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随后被送至医院治疗,医嘱全休3个月。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随后,何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
2026-03-05
案情简介乙公司欠甲公司材料款,2022年2月,梁某作为连带债务人,与甲公司、乙公司等签署的《还款协议书》载明:梁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梁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2022年5月11日,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中对住房分割约定:位于某小区住房一套,归陈某所有。2022年5月17日,该房产转移登记至陈某名下。2022年1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梁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甲公司欠款27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损..
2026-03-04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明建设,多次就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论述,强调“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乱象污染社会风气,侵犯群众利益,要敢于亮剑、坚决打击”。近年来,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多发频发,不仅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伤害,也使网络..
2026-03-03
鲁法案例【2026】084近年来,随着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平台与注册司机之间的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本案中,网约车账号被平台封禁,司机主张平台违约并索赔,平台以司机违约为由抗辩,法院如何认定?案情简介王某在甲公司运营的某出行平台注册成为平台司机,注册时甲公司(甲方)和王某(乙方)签订《用户服务协议》,约定: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以及本用户协议的约定。如乙方违反本用户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违约的严重程..
2026-03-02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羽绒服、羊绒衫等纺织品假冒伪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重拳出击、源头治理,组织全系统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现公布5起羽绒服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长坡厚雪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翻领羽绒服案2025年7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对宁波长坡厚雪贸易有..
2026-02-27
2026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刑四庭副庭长司明灯、刑三庭副庭长王鲁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发布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五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
2026-02-26
基本案情原告胡某为受害人莫某寒的妻子,原告莫某养、莫某叶为受害人莫某寒子女。被告覃某经营某水泥砖厂,工厂为开放式,内有厂房、休息室、厨房、食堂等。水泥砖厂与受害人莫某寒自建房相距约200米,莫某寒生前曾多次到水泥砖厂的食堂与覃某等人吃饭饮酒。2024年7月6日晚上19时19点39分,覃某打电话给受害人莫某寒,呼入时长为45秒。不久后莫某寒到覃某经营的水泥砖厂食堂与覃某吃饭饮酒。覃某自述于当晚22许自己去洗澡后到隔壁的休息室休息..
2026-02-25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