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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拍法拍房,竟怒赚百万“差价”?!

发布时间 : 2024-08-30 浏览量 : 4771
随着大家对法拍房的了解和接受度越来越高,要是能成功“捡漏”性价比高的法拍房,可是能省下不少钱!

有些朋友没时间处理竞拍事宜,便委托中介全权代理,但遇上不靠谱的中介,当心他会利用信息差狠狠薅你没商量。

案情回顾

小澜看上了银江小区的房子,正好最近小区有套法拍房挂拍,她觉得房子各方面都符合她的需求,便想买下来。

但由于工作繁忙,小澜在公证处签订《委托书》,委托中介琛哥全权处理竞拍事宜。

在琛哥以小澜的名义竞得这套法拍房后,小澜按琛哥的要求支付了375万元购房款,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没过多久,小澜偶然得知这套法拍房的实际成交价格仅为208万元,认为琛哥骗了她167万元,故诉至法院要求琛哥退还这笔差价。

人民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琛哥接受小澜的委托参与竞拍,并以208万元竞得讼争房屋。但是琛哥不但未向小澜如实报告竞拍情况,隐瞒真实竞拍价格,还欺骗小澜支付了超出竞拍价167万元的购房款。琛哥的故意隐瞒和欺骗,给小澜造成了高额的购房款损失,小澜有权要求琛哥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委托合同中的注意义务,是指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应当对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结果以及对委托人利益产生的影响,给予一定程度的注意,以免产生不利于委托人的后果。违反注意义务即存在过错。

因此,受托人在代理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应做到勤勉注意,避免造成委托人的利益损失。对于因受托人的过错致委托人受损时,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琛哥作为受托人,未尽委托代理职责,故意隐瞒、欺骗委托人小澜,致使小澜遭受了利益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提醒

1购买法拍房之前,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执行法院来了解司法拍卖的流程及风险等,以此来判断是否需要委托中介进行代拍。

2如果决定委托中介,需要谨慎核实中介资质,在与中介签订合同时务必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面对不合理的条款设置时,要坚决说“不”。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当保留服务过程中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中介在接受委托时,应当尽到委托代理职责,避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人物地点均为化名)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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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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