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一起案值高达三亿多元的仿冒名牌手表案。
层层代理销售“劳力士”名表
典型案例显示,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许某俊、庄某宽等人未经“ROLEX”(劳力士)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合伙在广州市番禺区等地租赁仓库,采购未打标识的手表机芯,委托侯某雁等人拆解机芯并刻印“ROLEX”标识,向蔡某兴等人采购刻有“ROLEX”标识的手表表带、表壳等零配件,雇佣曾某丰等人组装,并进行质检和封包后,销售给汪某等一级代理,之后再销售给余某然等二级、三级销售代理。代理商通过网络平台广告引流进行宣传,组建销售微信群、网络平台直播等方式对外销售。
上述人员的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3万余元至3.32亿余元不等,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万元至2075万余元不等。
涉案数亿元、26人获刑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润州公安分局先后以许某俊等26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镇江经开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追加漏罪漏犯。公安机关仅认定许某俊2019年9月至2021年4月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3亿余元的事实,但经核实银行交易明细、讯问涉案人员,发现2015年7月至2019年9月许某俊还与庄某宽共同制售假表,且此时间段内许某俊与庄某宽有上亿元的交易流水,遂追诉庄某宽,进一步核实交易明细,强化对其他同案犯的讯问,最终许某俊非法经营数额由1.3亿余元增加至3.32亿余元,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96亿余元的制假者庄某宽。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督促认罪认罚。加强释法说理,促使22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3名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镇江经开区检察院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先后对许某俊等26人提起公诉。
2023年6月至7月,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俊、庄某宽、侯某雁、蔡某兴、曾某丰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至五千万元不等;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汪某、余某然等12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至三百万元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最高检在评价这起典型案例时指出,本案侵权对象为国际知名商标,假冒手表销售至全国20多个省份,犯罪数额高达3.32亿余元,严重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用法律的手段,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让侵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坚持对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更彰显了司法机关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来源:央视新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