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英雄模范人物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其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精神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英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祖国是人民最坚实的依靠,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对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行为进行规制。为国家、民族和人民作出巨大贡献的已故英雄模范人物,虽然未被评定为烈士,但其事迹和精神为我国社会普遍公认,其名誉、荣誉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纳入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保护对象,在法律上予以一体保护。袁隆平院士是中国杂交水稻事业的开创者和领导者,为人民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乃至全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系“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属于英雄模范人物,适用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近年来,网络上侵犯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案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向社会公众传递“英烈尊严不容侵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信号,对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营造全社会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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