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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四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 2023-12-20 浏览量 : 9766
2023年,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紧紧围绕民生消费热点和社会焦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兖州区查处山东某药业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5月22日,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商贸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由山东某药业公司生产的精油外包装适用范围标注的文字,涉嫌存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调查,该药业公司在明知其生产的精油系普通产品且不能代替药品的情况下,作与其产品真实作用不符的治疗疾病性质的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消费者构成误导,对其他同类在售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属于对其销售的商品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兖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精油由于在日用化妆品领域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而备受消费者关注,但与此同时,利用精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等乱象也开始让消费者避犹未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曲阜市某酒业公司商业混淆案

2023年1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曲阜市市场监管局对曲阜市某酒业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酒业公司生产、销售的苏打酒,在瓶体显著位置使用的包装、装潢等标识与广东某食品公司系列注册商标苏打酒的包装、装潢等标识高度近似,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和误购,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构成销售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标识混淆行为。曲阜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品牌包装是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市场经营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存在使用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情形,这样不仅会给知名品牌带来负面影响,也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混淆行为,强化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

案例三金乡县某电子商务公司“好评返现”虚假宣传案

2023年4月6日,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山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后,依法对金乡县某电子商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工人正在往快递箱内放湿巾和2元“好评有礼”无门槛优惠券。经调查,当事人为了提高店铺排名及商品销售量,于2022年5月26日起,花费六百元购买三万张2元“好评有礼”无门槛优惠券,并将优惠券放入快递包裹里发货给消费者,待消费者收到货后,给好评20字+晒图至商品评价处,当事人客服发给消费者2元现金红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已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金乡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好评返现”看似是消费者获得返利、商家获得好评的“双赢”,实际上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破坏了电子商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查处此类案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维护良好的电商生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帮助消费者作出更加理性的购买选择。

案例四汶上县查处“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2023年4月23日,汶上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发现当事人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网店进行虚假交易和用户评价。当事人注册“花花街”APP浏览刷单信息,根据自己意愿“抢单”,先行垫付选定商品所需本金,然后等待商家“发货”。商家所发商品以小挂件、洗衣粉等小商品为主,不发实际订单商品。收到“货物”后,给商家五星好评和评语,再把好评截图后发到“花花街”APP上,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便可提款至绑定银行卡账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之规定,构成帮助网店店铺刷单炒信行为的事实。汶上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决定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刷单炒信”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是对诚信商家的毁灭性打击和对市场竞争秩序的严重践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互联网经济有序发展。

来源:齐鲁壹点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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