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上,工人们正忙着装卸货物、拆除旧设备,为新项目的启动做准备。重整投资人已经顺利接管企业,规划投资近百亿元,预计能提供300多个新就业岗位。
这是不久前我和同事前往泰兴港区实地监督一起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时看到的场景。作为破产法官,有什么比眼看着经办企业获得“新生”更有成就感!
500多天前,却是另一番光景。
我们接手的是阿贝尔、阿尔贝尔两家公司。8月的一天,我们陪同管理人去接管企业。一走进厂区我们就感到奇怪,按说企业停工快两年,该是人去楼空了,但是这里却一切照常运转。
“我们有1500吨乙烯储存在阿尔贝尔公司!”
阿贝尔公司安全总监的介绍,让人顿感“脊背发凉”。
千吨危化品,如果安全管理不善,一旦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了解到,这些危化品原料,需要在零下108度的低温才能储存,循环水泵、制氮机组等设备必须不间断运行,必须有工人维护好安全,仅安全运营费每个月就需要350余万元。但是,阿贝尔公司账上已无分文,大多数职工对公司前景感到悲观,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提出离职。
消除安全隐患刻不容缓!我们清算与破产庭第一时间向法院领导报告情况,院领导又紧急向市领导汇报。
“必须守住化工企业安全底线!”法院的汇报引起泰兴市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对两家公司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法院组织两公司属地政府、管理人、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召开协调会,通报安全隐患,保证水、电、气等能源的供应。案件承办人和院庭长定期巡查两公司厂区,督促管理人严格落实生产、设备、安全、技术等专业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合议庭协助管理人以共益债务形式先后借款3000万元,用以解决安全存储和近200名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难题。
涉危涉稳因素排除后,两起案件的审理摆上日程。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阿贝尔公司工艺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阿尔贝尔公司在泰兴沿江岸线有液体化工码头,两公司均具有较高重整价值。
如果能招募到优质投资人对两公司资产进行开发利用,不仅能维护债权人利益,也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地方营商环境的改善。在充分尊重债权人意愿基础上,合议庭裁定,对阿贝尔公司清算转重整,与阿尔贝尔公司合并招募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的招募过程喜忧参半。某化工行业的佼佼者作为意向投资人报名,这是一喜。然而投资人提出了“出售式重整”方式,我预想到,债权人这里会很难通过。这是一忧。
“出售式重整”,指的是将债务人具有活力的营业事业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出售让与他人,使之在新的企业中得以继续经营存续。尽管出售式重整可以有力降低重整投资人的未知债务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的营运价值,但是对于债务人而言,客观上会增加资产转让税费和土壤修复费用,这笔费用我们初步估算近1.5亿元。
果然,方案披露后引起大部分债权人的强烈反对。听证会上,他们质疑管理人工作,指责投资人“巧取豪夺”;投资人方面则态度强硬,寸步不让。重整好似走入“死胡同”。
面对困局,我们决定给出近一个月时间,让倾向于选择传统股权式重整方式的债权人自行寻找新的投资企业。一个月后,新的投资人寻找无果,两公司180余位债权人重新回到谈判桌。为了让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我和同事从审判台走上谈判桌,组织管理人、债权人与意向投资人开了十多轮协调会。
艰辛的谈判有了成果,投资人最终作出自主承担部分费用的让步。两公司的重整计划在债权人组高票通过。
“重整计划的批准并非终点,而是新的起点。破产审判的目的不仅是‘破’,更是‘立’。”这是我们合议庭成员的共识。重整计划批准后,我们继续跟进投资人发展需求,助推重整投资人与属地政府达成投资协议。
回顾两公司的重整历程,既有速度的比拼,又有责任的驱动,更得益于多方联合发力。破产审判不是简单的坐堂断案,要更新观念,走出法庭,主动担当作为。既要能开庭办案,还要会开会、能办事、善谈判。只要能协调好各方关系,平衡好各种利益,就能于僵持间开辟新路,于无望中挖掘希望。
作者史晴,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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