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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底能不能带手机进法院

发布时间 : 2024-09-06 浏览量 : 3343

近期,不少法院的安检标准又升级了,竟有规定不准携带手机进法院。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明确规定了限制物品和管制物品的标准。根据现行规定,并未明确将手机列为危险物品或限制物品。事实上,手机并不具备与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同的危害性,且在多数情况下,手机仅作为通信工具使用。


部分法院将手机视为潜在风险,不准携带手机进法院,是否过于武断?随着社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法律职业人士而言,及时接收信息并作出回应是其职责所在。律师和当事人可能需要随时保持联络,以应对突发状况。例如,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可能需要与律所同事沟通案件细节,或向当事人传递审判进程的信息。若全面禁止手机,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也影响了司法工作的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并未将手机列入禁止携带的物品清单。相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 保障诉讼权利的通知》(法[2020]145号)中指出,一般允许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法庭,仅用于记录、法规查询、证据展示等辅助性诉讼事务。这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手机在法庭中作用的积极认可,而非完全排斥。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如重大敏感案件,为了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授权传播,禁止或限制电子设备的使用是必要的。其目的在于确保法庭秩序及保护涉案人员的隐私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操作规程。

“一刀切”式全面禁止携带手机进入法院,是部分法院在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规定之外,限制和剥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自我扩权。不仅缺乏法律支持,还可能阻碍法庭工作的正常开展。虽显示出该法院维护庭审秩序的决心,但也暴露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规定的解读可能存在过度执行的问题。法庭不是孤立的岛屿,它与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法院系统在考虑手机管理措施时,应区别对待、细化规则,既保证法庭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又不影响法律职业人士和公众的正当权益。允许在严格规范下的手机使用,不仅是对技术发展的适应,也是对现代司法环境下实际需求的回应。

期待法院在维护秩序的同时,兼顾效率和便利,让每一次司法体验都更加公正、开放和友好。

执笔人:吴佳琪 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疑案研究部副主任、刘耀华 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主任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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