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企业廉洁合规监测评估平台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 研建学院

文小尧:建议律师不要接的六类案件

发布时间 : 2023-11-02 浏览量 : 1700
对律师来说,一个优质的案件总是满足以下条件:1、委托人充分信任律师,双方沟通愉快;2、案件证据充分,案情清晰明了;3、律师通过办案也能获得成长。

而糟糕的案件则各种各样,其中大多并非来源于案件本身,而是取决于案件当初的委托情况。“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律师则怕选错案,以下案件建议律师慎重选择,毕竟案件承办周期较长,短则三个月左右,长则要好几年,一旦选错,追悔莫及也。

1、委托人好为人师,不信任律师的不要接

好为人师的委托人有两种,一种是“指责型人格”,属于天生杠精,凡事都喜欢挑刺。遇到这种委托人,律师反而不用过于操心,甚至可以不用搭理,按自己的节奏来办事就行,因为他们其实并不重视自己的建议,只是下意识地反驳而已。

另一种好为人师则是工作习惯,例如老师、医生、高管等。这类委托人由于在工作中长期是建议者与领导者的角色,习惯居高临下地与他人交流,因此,他们虽然口头上说着完全信任你,但实际上对案件中的任何事情都抱有怀疑的态度,哪怕你把一切都解释地很清楚了,他们也会来一句“根据我对法律的理解,这个案子应该这么办……”或是“我也查过相关的案例和文章,别的律师不是这么说的……”。

笔者曾经就遇到过一个当小学老师的委托人,对我的起诉状三番五次的修改,起初我还跟她争辩下为什么这样写云云,但是后来发现没必要,因为在她眼里,律师只是她的学生,而我起草的任何文书她在眼里只是一篇篇待修改的作文而已。然而,当你完全听从她的“批改”意见改好了文书,她还会来一句:“其实这个案子在我看来百分百能胜诉,要不是我工作忙,我完全可以自己去开庭的。”

胜诉了,他们会觉得是自己“指导有方”,而败诉了,他们肯定会说是你当初没有按照他的方案处理才导致的。

2、委托人没有契约精神的不要接

一些委托人,他们大半辈子都没签过什么合同,所以,他们对律师承办案件的理解是非常朴素的,认为只要把律师费交了,过几月就能拿到钱。因此,当案件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处理完了之后,他们就会过来追问律师:“案件办完了,钱什么时候能到账?”当你费尽口舌跟他们解释合同中只约定负责一审,不负责二审和执行的时候,他们马上就会变脸,说你是骗子,要求退费,不退就要报警,或者去哪里哪里举报。

不得不说,这类委托人没什么合同精神,但是对于报警举报信访等手段非常执着,总认为自己是占理的一方,四处申冤,因此也特别难缠。

笔者的同事王律师曾遇到过一个案子,合同里约定的是只负责一审,但是在委托人的无理蛮缠下,他继续帮他处理完了二审和执行,等于是做了三件事,只收了一次钱。然而,由于没有执行到钱,委托人依然觉得他拿钱不办事,要求退费,不然要去司法局投诉他。后来律所主任听说了这件事后大为愤慨,亲自出面严词拒绝了这个委托人的要求:“事情早就已经给你办完了,要报警投诉就去吧,你看哪个律师收五千块帮你跑完一审二审执行还退费的?”

3、情况极端的案件不要接

有些案件委托人身患绝症、家徒四壁,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打官司这条路上了。为了打官司,他们四处找亲戚朋友凑够了几千块作为律师费。如果案件最后败诉或者执行不到钱,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律师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他们要么要求退费,要么一直缠着律师要求给他们主持公道。因此,遇到这类案件,宁可做法律援助,提供一些诉讼上的指导,也不要轻易收他们的钱。

此外,还有一些可能危害到律师人身安全的案件。例如,案件启动之后被告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多次威胁律师,要求律师退案,不然怎样怎样的。遇到这类情况,建议报警处理,同时,如果确实可能危害律师本人安危,建议终止委托,如确实同情委托人,以不露面方式暗中协助为宜。

4、职业打假的案件不要接

职业打假人大多是一些没有正当工作的游民,靠故意买假货找商家索赔挣钱。这虽然是合法行为,但由于作风猥琐(例如偷拍、录音、下套等),在社会中被很多人不齿。因此,律师承办这类案件需要承担巨大的道德压力,轻则被同行嫌弃,重则砸了自己招牌,臭名远扬。
此外,律师承办这类案件大多是全风险,前提不收费,后期根据案件回款(赔偿款)收取50%左右的律师费,然而,该类案件在实务中其实并不一定能胜诉,也就是说,很可能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5、全风险的民事纠纷慎接

如果有委托人要求案件根据最后回款的百分比支付律师费,一定要慎重,不要眼里只看到合同上几百万上千万的货款和高比例的回报,而要明白,风险和收益永远成正比。如果这个几百万的货款大概率能追回来,委托人是不会舍不得前期那几万块律师费的。

事实上,很多全风险案件的委托人其实心里很明白被告的财务情况,就算胜诉也执行不到钱,但是他们就是想通过白嫖律师取得一份判决,毕竟,欠条有诉讼时效,而判决执行后终身有效。

但是,有些案件的全风险也是可以做的,例如交通案件,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被告是司机和保险公司,有保险公司兜底,那后期的律师费基本不用担心。又或者是已经做过被告尽职调查的商事纠纷,能确定被告公司在正常营业,有大额经济往来,这样的案子也是可以接的。

6、涉嫌违法的案件不要接

实务中有很多委托人伪造证据,例如合同、借条、欠条、结算单等,试图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如果律师提前知晓这样的情况,那就一定不要接,因为这很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等犯罪,没必要为了一点律师费把自己弄进牢里去。如果事前不知道,那在委托时一定要在风险提示书和谈话笔录中明确标示出来,说明律师不对证据的真实性负责,并让委托人签字。

此外,律师也不能帮一些非诉讼案件的委托人查询他人或工商信息。现在派出所或工商局管理比较松,因此很多律师批量接受他人委托查询身份和工商信息。然而,一旦别人将律师查询的泄露了出去,律师将很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处罚!

来源于公众号 江城七号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