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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起诉8家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催款超3亿元

发布时间 : 2023-08-25 浏览量 : 4319
被拖欠超3亿元!海王生物起诉8家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催款,“回款难”已滋生腐败

近日,海王生物一则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引发关注。

随上述公告同时披露的情况统计表显示,海王生物及控股子公司与公立医院、疾控中心之间涉及10起案件,均为海王生物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款项的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累计超3.12亿元。其中最高的单笔拖欠款项达7000万元,被起诉方为汝州市人民医院。

海王生物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回款难是医疗行业一大痛点,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在医药反腐背景之下,随着多地开始探索医保直接结算模式,“回款难”时代或将终结。

“回款难”引发讼诉

公告显示,在海王生物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案件中,有10起案件涉及与8家医疗机构及疾控中心的买卖合同纠纷,分别为清丰第一医院、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汝州市妇幼保健院、汝州市中医院、汝州市人民医院、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伊川县中医院、和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立医院正是海王生物的重要客户。海王生物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和医药工业两大板块,医药商业主要是为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机构和分销商等下游客户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的配送及相关延伸增值服务。

医药工业板块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子公司海王福药、金象中药以及海王中新药业为主要平台,涉及大输液产品、西药制剂、中药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海王生物2022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构成比例显示,其超过70%的收入来自于医药商业流通,前述10起诉讼原告所涉及的子公司也都属于海王生物医药流通业务板块。

近年来,海王生物的应收账款规模逐年扩大,尤其是在两票制于2017年出台之后,海王生物的应收账款数额由此前的10亿元猛增至2017年的100多亿元,此后一直在百亿元规模居高不下,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更呈上升趋势。

2022年,海王生物应收账款余额192.35亿元,坏账准备余额4.22亿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已超过50%。到2023年一季度,海王生物的应收账款高达197.13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79%。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为61.50%;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3.67%。

海王生物业绩也受到应收账款拖累,2022年,海王生物实现营收378.34亿元,同比减少7.84%;实现净利润-10.27亿元,同比下降1,201.21%。

如何解决应收账款问题已经是摆在海王生物面前的最紧迫问题。海王生物公告显示,海王生物控股子公司河南德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与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汝州市中医院的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诉讼金额最大,目前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医院将按民事调解书按月回款;与汝州市妇幼保健院的买卖合同纠纷,企业已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上述讼诉涉及金额对于海王生物百亿规模的应收账款而言,还只是冰山一角。对于其他公立医院未给付的应收帐款,海王生物是否也能一笔笔地走讼诉途径?对于相关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联系采访海王生物,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如何破解“三角债”

公立医院回款难一直是让药企头疼的问题,一般药企的正常营收账款的平均账期为六个月左右,但公立医疗机构受财政支付能力、疫情等各种原因影响,药企应收账款回款周期会被不断拉长。企业要排队等回款,想要“插队”提速的药企就得找门路,想办法, “三角债”带来的灰色空间也由此滋生。

以往,药企是通过一层层的经销商将药品销往终端的公立医院,并不直接同主要客户医院结算,并且因为有经销商垫付资金,回款压力也由药品经销商承担。而在两票制全面推行后,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回款问题也成为了药企的事情。

“药企在公立医院面前根本没有谈判的底气,除非是行业龙头或者独家产品。”一家中小药企的市场部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立医院是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最大采购客户,是“金主”,医药流通企业愿意先垫付货款来争夺院内市场份额,也因此要面临应收账款账期更长的风险。

由此,药企打入院方市场不光销售要有“门路”,结算的时候也要能“加塞”,医疗腐败从中滋生。

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原科长刘某荣为例,刘某荣主要负责医院各种收入、支出、预算等财务管理活动,由于供应商的发票入账、对账、回款涉及到医院财务管理,身为财务负责人的刘某荣也就成为了利益链条中的关键一环。

要想回笼资金就要尽快拿到“回款”,这对供应商来说十分重要,身为医院财务管理负责人的刘某荣成为他们千方百计巴结讨好的目标,每逢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供应商都会准时准点地送上“心意”,数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刘某荣非法收受供应商贿送的现金和购物卡等财物,价值合计48万余元。

针对回款难题,早在2020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就已明确提出,要“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2021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表示,在落实医疗机构采购结算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探索通过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设立药品电子结算中心等方式,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湖南、福建、广东、山东、内蒙古、河北等越来越多的省市也已经开始积极探索医保直接结算的模式,在款项回收过程中避免涉及医院,不断推进的医药反腐则加速了这一进程。

山东省开展了国家和山东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工作,并且明确提出,2025年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山东省德州市已经在全省率先实行医保基金结算药款。

8月4日,湖南省医保局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

8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我区三类医用耗材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一文,其中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心脏起搏器、弹簧圈和冠脉导引导管三类医用耗材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有效解决医疗机构结算货款不及时问题。

平安证券研报指出,政策推动医保直接结算集采药品耗材货款,将改善药企、械企现金流。医保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药品耗材采购环节的透明度提高,公立医院拖欠企业货款问题或将逐步改善,有利于药企、械企建立更加健康的现金流。

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带量采购模式下,多数产品降幅较大,不仅流通环节利润被大幅压缩,同时生产企业也受到影响,及时回款对于企业而言更为重要。推进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或许能够破解“医保—医院—企业”三角债的难题。

华夏时报记者 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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