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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新时代 法律监督的重磅力作

发布时间 : 2022-12-19 浏览量 : 1477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读后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章中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意见》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刻阐明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意见》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具体规范和实践要求,为新起点上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形成的重要制度成果,也是新时代开创中国式政法理论和检察理论研究新境界的重大课题。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新近推出的《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作者吴建雄)一文,以二万余字的篇幅对《意见》形成的历史背景、时代特征、科学内涵、理论基础和实践要求等做了全方位、深层次学习和领悟。全面深入研究阐释党中央《意见》的主旨要义,揭示中国式人民检察制度从探索奠基、确立受挫、恢复拓展到创新发展的历史逻辑;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人民主权思想和法律监督思想基础上的理论逻辑;以讲政治为法律监督之魂、以顾大局为法律监督之要、以谋发展为法律监督之本、以重自强为法律监督之基的实践逻辑。从而使对《意见》的学习领悟和研究阐释达到了新的高度。纵观全文,体现出以下四个特征:

在历史逻辑上,突破了传统的对我国检察史的研究范式。把人民检察的历史变迁置于建党百年的历史发展阶段来考量,论证中国特色的人民检察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法治观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制度成果。阐明一部人民检察史,就是中国共产党创建和领导检察工作的历史。党的初心使命奠定人民检察的政治坐标,党的法治建设成就人民检察宏伟事业,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对党绝对忠诚、为人民履职尽责是推进人民检察事业发展的不懈动力。

在理论逻辑上,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比如,以人民至上的价值视角,阐明国家权力架构和法治中国的本质属性及检察权的人民性,论证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以自信自立的根本立场,阐明我国检察司法机关与西方国家检察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就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两个确立”;又如,以问题导向的研究进路,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察权与审判权、监察权、行政权的衔接配合和监督制约,对司法体制和检察体制改革和重塑的成果进行审视和考量,彰显以丰富多元的检察产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实践逻辑上,运用系统观念对《意见》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四项要求进行深层演绎。阐明它是一个相辅相成, 有机联系的整体,即讲政治是法律监督的根本立场,顾大局是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谋发展是法律监督的内在动力,重自强是法律监督的根基所在。同时,揭示了四项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即讲政治是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根本保证;顾大局是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也是谋发展、重自强的基本前提;谋发展是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的必然要求和内生动力;重自强突出检察工作的主体素能,只有重自强,才能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

在时代特征上,把学习领悟党中央的《意见》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该文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出发,丰富和拓展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时代要求和科学内涵。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落实到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国家治理、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上;落实到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接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等具体实践上,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和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荣誉委员、湘潭大学特聘教授)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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