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企业廉洁创建评估平台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违法

面对收购,同达创业高管们突击开户,内幕交易不赚反亏26万,再遭罚220万

发布时间 : 2024-10-16 浏览量 : 3244
甘肃证监局10月15日披露,针对杨照军、徐华国以及郭永忠、孙宏伟内幕交易同达创业股票一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当事人在10月8日听证会上提出的申辩意见,认为该局拟决定的行政处罚过重,请求免于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但该局复核后,认为量罚适当,3人所提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


最终,甘肃证监局决定:1)对杨照军、徐华国分别处以50万元、60万元罚款;2)对于孙宏伟、郭永忠翁婿2人也分别罚款50万元、60万元。

罚单指出,为化解退市风险,同达创业与其第一大股东信达投资、信达投资的控股股东中国信达共同寻找合适的收购标的。经过多次线上交流、现场调研,2023年9月,同达创业计划收购精工控股和东都基金共同持有的墙煌科技90%的股权。在这一过程中,徐华国、郭永忠参与了相关会谈,2人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墙煌科技今年9月正式挂牌新三板,据公开转让说明书,郭永忠、徐华国、杨照军分别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执行总经理。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女婿郭永忠知晓内部消息后,孙宏伟累计交易27笔;徐华国通过自己的2个账户累计交易20笔,杨照军利用同事、远房亲属“赵某霞”账户累计交易3笔。但股票全部卖出后,4人共计亏损25.99万元。其中,杨照军、徐华国分别亏损1.24万元、9.63万元,郭永忠、孙宏伟合计亏损15.12万元。

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在听证过程中,郭永忠、徐华国、杨照军的申辩意见均提及“关于案涉同达创业拟现金收购墙煌科技交易方案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内幕信息的“重大性要求”,认为该局对‘内幕消息’的认定有误”。

但甘肃证监局指出,对案涉内幕信息的认定准确。内幕信息所涉事项的不确定性,并不影响内幕信息的确定性。

罚单显示,2023年4月12日,中国信达副总裁胡某良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董事长方某阳达成初步沟通合作意向。时隔2日,精工控股与中国信达、同达创业、信达证券召开线上会议,初步了解精工旗下控股子公司墙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墙煌科技)的情况。

同年5月12日,同达创业、信达证券与精工控股、墙煌科技的工作人员在上海现场会谈,进一步了解墙煌科技相关情况,郭永忠参加会谈;6月1日,在精工控股安排下,郭永忠负责接待同达创业、信达投资的调研人员;次日,同达创业、信达投资相关人员前往墙煌科技,郭永忠、徐华国参加会谈。

三个月后,同达创业与精工控股和东都基金(墙煌科技另一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2位股东所持墙煌科技90%的股权,收购对价预估为5.67-5.85亿元,占同达创业2022年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3.51亿元的161.54-166.67%。

2023年9月7日闭市后,同达创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甘肃证监局指出,这一收购对价超过同达创业2022年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30%,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进而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9月8日开市前,郭永忠、徐华国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郭永忠不晚于2023年6月1日知悉内幕信息,徐华国于2023年6月2日知悉内幕信息。

4人内幕交易共亏了26万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照军与徐华国、郭永忠分别通话40余次、20余次。

2023年9月1日至9月6日,杨照军操作“赵某霞”账户分3笔累计买入“*ST同达”6.5万股,成交总金额为89.96万元,股票全部卖出后亏损1.24万元。赵某霞系杨照军的同事、远房亲属,“赵某霞”账户于2023年7月3日开立,资金系杨照军自有资金,由杨照军决策选股和下单。

甘肃证监局指出,“赵某霞”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突击开户,仅交易“*ST同达”1只股票,买入时点敏感,交易意愿强烈,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交易明显异常。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徐华国操作本人的中信证券账户、华安证券账户累计买入“*ST同达”4.77万股,成交金额67.66万元,股票全部卖出后账户亏损9.63万元。这2个账户的开立时间分别为2007年6月11日、2020年7月27日,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一直以来均由徐华国决策选股和下单。

罚单具体指出,202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徐华国的中信证券账户分4笔累计买入“*ST同达”6500股,累计成交金额9.14万元;2023年6月26日至9月5日,华安证券账户分16笔累计买入“*ST同达”4.12股,累计成交金额58.52万元。

2023年6月2日,也就是同达创业、信达投资前往墙煌科技的当天,郭永忠在饭桌上向岳父孙宏伟泄露内幕信息。2023年6月15日至9月7日,孙宏伟操作妻子郭某琪的账户分27笔累计买入“*ST同达”5.04万股,累计成交金额69.29万元,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后账户亏损15.12万元。

“郭某琪”账户于2015年3月13日开立,资金系与父亲孙宏伟的共有资金,由孙宏伟决策选股和下单。2022年9月16日至内幕信息敏感期前,“郭某琪”账户未进行股票交易,却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仅买入“*ST同达”1只股票,买入时点敏感,交易明显异常。

来源:财联社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