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张针对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的罚单。罚单显示,南平农商银行因掩盖资产质量等五项违规行为,被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具体的五项违规行为包括:一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违规上调贷款五级分类,以掩盖资产质量;二是大额流动资金贷款的“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未按贷款约定用途使用;三是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掩盖不良贷款;四是异地普惠金融卡业务管理存在严重不到位的情况,形成了重大风险;五是个人贷款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一、对南平农商银行合计处以250万元罚款二、对黄章基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三、对杨清波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四、对余利平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五、对黄骏飞给予警告六、对郑定斌给予警告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