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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等问题,衡阳县中医医院被罚款九万余元

发布时间 : 2024-08-28 浏览量 : 7920

日前,指尖新闻从信用中国(湖南衡阳)了解到,衡阳县中医医院因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诸多违法行为,7月31日,衡阳县医保局对衡阳县中医医院进行行政处罚,罚款93046.13元。

衡阳县医保局通过查阅病历及费用清单、现场核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核对医院管理HIS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确定衡阳县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查费、经肠镜特殊治疗等费用;分解项目收取氧气吸入、心电监测、血清碳酸氢盐测定等费用;串换项目收取经皮选择性静脉置管术、经皮选择性静脉拔管术费用;超标准收取留置导尿费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奥曲肽注射剂、胞磷胆碱注射液、注射用丹参多酚酸、吞咽功能障碍训练等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诸多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衡阳县医保局责令衡阳县中医医院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退回医保基金损失93046.13元;约谈法人代表;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93046.13元;所涉及个人自付37838.84元由衡阳县中医医院退回患者。

8月27日,衡阳县中医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指尖新闻,衡阳县医保局确实对衡阳县中医医院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里的“所涉及个人自付37838.84元由衡阳县中医医院退回患者“,因为有的患者一下联系不上、患者比较多,退还工作量比较大,这37838.84元目前已经退还到公共财政。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 赵丹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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