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海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于7月8日、7月10日被处罚,合计罚款139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95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因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合计34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具体包括:1.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2.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3.以贷收费;4.质价不符。
另一则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105号)显示,该行因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罚款合计10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1.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对理财资金投资未尽审慎管理职责;3.会计处理未真实反映理财产品财务状况;4.对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审批条件落实不到位。
同时,包括时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曹琦、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薇、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李朝晖等12名相关人员,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40万元。
来源: 金融界
作者:鑫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