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在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却在7月5日才“姗姗来迟”,至此普利制药(300630.SZ)已因年报“难产”停牌两月之久。今日普利制药公告了两份告知书,其一,由于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及一众高管将受到警告和罚款处罚;其二,公司又收到一份来自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7月7日晚间,普利制药先后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立案告知书》。
据公告显示,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海南证监局拟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
而在另一则公告中,公司又收到一份来自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普利制药已被证监会立案。
普利制药同时在公告中表示,前期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被要求进行相关自查整改工作。根据自查,公司对2021年、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多个会计年度且金额较大。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公告中公司特别提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时间回溯到4月29日晚间,据公司公告显示,由于在4月16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
而因公司当时尚未自查完毕,导致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报编制工作,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月30日,普利制药股价暴跌18.75%,截至4月30日收盘,公司股价为12.35元/股。同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普利制药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5月6日起开始停牌,至今仍在停牌状态。
根据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而因普利制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7月5日,就在距停牌届满两个月之际,普利制药终于将这份“难产”的年报“踩点”公之于众,据年报显示公司调减2021年度营业收入2.10亿元,调减2021年度净利润1.12亿元;调减 2022 年度营业收入1.87亿元,调减2022年度净利润1.26亿元。此外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4亿元,同比下降19.43%,净利润为8592.29万元,同比下降70.87%,扣非净亏损1256.74万元,同比下降104.61%。
来源:财联社
记者: 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