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3年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5月15日,海顺新材(300501)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4年4月18日,海顺新材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3年三季报财务报表的部分数据进行更正,主要涉及调减利润总额、净利润,调减金额均为1521.19万元。公司2023年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指出,海顺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武辉、财务总监倪海龙,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此前,海顺新材因上述事项被上海证监局警示。
上海证监局指出,海顺新材2023年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海顺新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林武辉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倪海龙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林武辉、倪海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海顺新材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高阻隔包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016年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海顺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59亿元,同比减少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1.89万元,同比减少13.74%。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海顺新材跌0.40%,报12.34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