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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因多项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收深交所监管函

发布时间 : 2024-03-28 浏览量 : 1184
2024年3月2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以下简称威孚高科)收到监管函。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威孚高科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告详细指出,威孚高科首次与关联方河北机械进出口(以下简称河北机械)开展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次,威孚高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中公司与河北机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再次,威孚高科与河北机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最后,威孚高科与河北机械实际控制的河北德双商贸、河北金达进出口、河北蓝派科技、河北绵卓机电设备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威孚高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6.3.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威孚高科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来源: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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