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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年报存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同五责任人领罚1550万

发布时间 : 2024-02-26 浏览量 : 11575
在被立案调查近7个月后,*ST明诚(600136.SH)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罚单落地。根据公司今日晚间公告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事项等, *ST明诚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五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罚款金额累计1550万元。

据公告,*ST明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其一是,公司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雨石矿业向中经贸易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向曾某潮借款提供担保等四项担保均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遗漏。

此外,*ST明诚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触发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未在2020年年报中将2021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此外还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为:*ST明诚回购义务未确认负债、收入确认不准确、存货减值不充分、商誉减值不准确等事项共导致2021年报财务报表虚增收入9842.02万元,少计减值金额3.11亿元,少计负债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9亿元。前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记载。

告知书表示,公司还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等。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ST明诚给予警告,并处以760万元罚款;

对易仁涛(时任董事长)、李珍玉(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维(时任副总经理、董秘)、闫爱华(时任总经理、董事)、喻凌霄(董事)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400万元不等的罚款。

*ST明诚此前主营影视传媒业务及体育业务,不过,2023年半年报显示,因控股子公司香港明诚已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清盘,*ST明诚丧失了相关体育业务,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节目制作、广告、影院投资及管理等。

值得关注的是, *ST明诚近一年多次发布人事变动公告。今年以来,独立董事杨汉明、戴正清、曹龙,以及董事夏思思、谢忱等相继请辞。

从业绩表现来看,*ST明诚已连续亏损多年。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9.26亿元、-10.71亿元、-50.68亿元。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营收约为3亿元至4.5亿元,净利润约为22亿元至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本期业绩预盈主要系由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香港明诚被诉清盘导致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和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完毕等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24.5亿元至37亿元。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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