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建发布: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3起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中鑫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2021年11月15日,中鑫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新余市文化中心停车场改造升级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上传IP地址相同,涉嫌相互串通投标。2021年12月6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认定两家公司投标文件从同一电脑上传,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2年1月21日,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鑫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处人民币6.47万元罚款。同时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中鑫城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各2分。
案例2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举报,反映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承接的新余市两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经调查核实,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承接的项目分包给四川盛世图腾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长现建筑有限公司、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施工,违法分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9107.3万元。
处理结果:2022年4月,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5.54万元罚款。同时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案例3江西昊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案
当事人江西昊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余市高铁新区村民拆迁安置小区圣地花园工程二期一标段建设项目,经过我局多次现场检查发现,工程项目经理欧阳涛、项目技术负责人毛礼敏、施工员易陈英、质量员易婧、安全员吴蜀等人,均未在岗履职;同时检查 2021年12月7日、2022年2月28日永固总监吴文主持召开的工地会议签到表,项目经理及其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参会。后经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其行为属于转包。
处理结果: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6月30日对当事人即江西昊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城罚决字〔2022〕第013号)。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人民币贰拾玖万壹仟伍佰零壹元柒角整(¥:291501.7元)罚款,同时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申请扣除江西昊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