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云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云南工投维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维骐私募”)存在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存在挪用基金财产以及将私募基金财产投向保理资产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以及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的问题。
云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故决定对工投维骐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阳 郝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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