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消息,霸州市益民家具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被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经调查,霸州市益民家具有限公司自2023年3月份开始销售儿童学习桌椅(型号203),至案发日共购进了17套,销售了17套,没有库存。其中,线上通过拼多多销售了3套,线下销售了14套。线上和线下的销售行为中,公司均有违法所得,总计278.45元。
霸州市益民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构成了违法行为。因此,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霸州市益民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78.45元,并处以罚款4636.9元。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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