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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 要求公司核查总经理涉嫌操纵股价事项

发布时间 : 2023-07-18 浏览量 : 9337

716日,深交所向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协议,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股价的行为。

 

中国证券报日前刊发《神秘协议意外流出 秀强股份总经理被曝涉嫌操纵股价》一文,记者调查发现,秀强股份时任董秘张小伟与操盘方吴伟签署了协议,而操盘方涉嫌按照协议约定操纵公司股价。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716日,深交所对秀强股份下发关注函称: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甲方)于2016116日与操盘方吴伟(乙方)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出资2亿元,由乙方拉升公司股价,疑似助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卢秀强高位减持股份。

 

对此,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针对媒体报道事项,核查并说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是否与相关人员签署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属实,上述人员在2016116日至2017313日期间是否存在参加或者实施操纵公司股价的行为。

 

同时,深交所要求秀强股份核查《2016年度业绩预告》《2016年度业绩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116日至2017313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并说明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及上述协议相关人员等操纵股价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秀强股份核查2016116日至2017313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等是否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深交所提醒秀强股份,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涉嫌操纵公司股价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2016116日,秀强股份时任董秘张小伟与操盘方吴伟签署协议。协议约定,张小伟(甲方)将持有的3383.83万股秀强股份股票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吴伟(乙方),乙方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股,超过均价部分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限为半年。

 

协议显示,上述3383.83万股股票分别是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1808万股、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1575.83万股。这与协议签署10日后秀强股份实控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宣布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和管理基金完全一致。其中,卢秀强为秀强股份时任董事长、现任总经理。

 

在协议签署时,秀强股份股价为10.59/股。双方约定,甲方投资2亿元供乙方“操盘”。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操盘方涉嫌按照协议约定操纵公司股价。20161115日,在基本面没有显著变化的情况下,秀强股份开盘后迅速拉升至涨停。

 

当年1116日,秀强股份再次大涨6.06%,收于14.18/股。当日晚间,秀强股份实控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抛出减持计划。受此影响,20161117日,秀强股份大跌4.94%,收于13.48/股。但秀强股份很快重拾涨势,1122日大涨4.91%,收于14.32/股,创出阶段新高。

 

不过,这次“操盘”最终草草收场,协议中约定的减持均价15.5/股并没有兑现。

 

根据秀强股份2017313日晚间公告,卢秀强分别于201736日、39日、313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988.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均价为13.5/股。以此计算,卢秀强套现约4.03亿元。

 

来源:新华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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