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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布第二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 : 2023-07-06 浏览量 : 5819

这四家电商平台被点名!入驻商家无证经营、销售禁售药品......

 

为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近期公布第二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违法案例

 

淘宝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112月,山东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淘宝店铺“聊城特产东阿阿胶”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OTC药品阿胶,货值金额1.02万元。

 

法律法规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20224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2万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京东商城入驻商家

 

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25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线索对京东商城入驻商家“健安寿大药房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活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等行为,货值金额1.16万元。

 

法律法规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20228月,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6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阿里巴巴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1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阿里巴巴某入驻商家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连花清瘟胶囊,货值金额6.00万元。

 

法律法规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2022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7万元、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12月,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拼多多商城入驻商家“御春堂药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于20221222日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好立康牌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

 

法律法规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公告》(2022年第111号)附件、《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规定。

 

20231月,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该店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品牌与防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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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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