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19宗罪”,江西银行收810万元巨额罚单
近日,江西银行一则810万元的巨额罚单公之于众,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1年6月21日。
罚单显示,江西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涉及19项,具体包括:
1、未按规定核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2、未按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
3、内控管理不到位,以优惠利率发放关联自然人贷款;
4、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5、借新还旧、以贷还贷、以贷还息掩盖不良;
6、违规处置不良,五级分类不准确;
7、以本行出资、企业代持方式隐匿不良;
8、投资收益违规处置不良;
9、浮利分费;
10、员工个人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11、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约定用途为购房;
12、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
13、银行资金违规投向股市;
14、银行授信资金用于企业增资;
15、向“四证”不全项目提供融资;
16、资本计提不足;
17、信贷资产虚假出表;
18、入股资金来源于信贷资金;
19、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买本行股权。
同时,12名相关责任人的罚单也一并被公布,罚款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其中,陈晓明对江西银行“入股资金来源于信贷资金”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吴洪涛对江西银行“违规处置不良,五级分类不准确;以本行出资、企业代持方式隐匿不良;银行资金违规投向股市;信贷资产虚假出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30万元罚款。
徐继红对江西银行“借新还旧、以贷还贷、以贷还息掩盖不良;违规处置不良,五级分类不准确;以本行出资、企业代持方式隐匿不良”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15万元罚款。
程宗礼对江西银行“银行资金违规投向股市”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黄小华对江西银行“员工个人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张斐对江西银行“员工个人消费类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万俊英、冯亮、梅泽华对江西银行“银行资金违规用于购地”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罚款。
敖革新对江西银行“银行授信资金用于企业增资”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章永胜对江西银行向“四证”不全项目提供融资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吴军对江西银行“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买本行股权”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西监管局对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江西银行先后有四位高管“落马”,其中包括该行原董事长陈晓明、原副行长黄文杰、原副行长兼董秘徐继红、萍乡分行原行长冯亮。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银行前身为南昌银行,是在原南昌市40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南昌市地方财政、企业法人与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2018年6月于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截至2022年末,江西银行资产总额达5155.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负债总额4687.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39%。
盈利方面,江西银行呈现出“增收不增利”的状况,2022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27.14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5.50亿元,同比减少25%。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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