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德昭(重庆)商贸有限公司违规经营化妆品被罚没超29亿元。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外包装名称为“拉普瑞斯清透亮颜修护防晒乳 SPF50 PA+++”“LAVIDA LUMINOUS SOLUTION FOUNDATION SPF27/PA++”的进口化妆品,未取得进口特殊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的规定。属于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的产品外包装名称为“LANIDA POSE SOLUTION SERUM”“LIERAC BUST-LIFT EXPERT”“GROWN ALCHEMIST HANG CREAM”“MADARA organic skincare”“CELLEX-C HIGH-POTENCY SERUM”的5款化妆品,未取得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属于经营未备案的进口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的外包装名称为“拉普瑞斯清透亮颜修护防晒乳 SPF50 PA+++”“LAVIDA LUMINOUS SOLUTION FOUNDATION SPF27/PA++”“LANIDA POSE SOLUTION SERUM”“LIERAC BUST-LIFT EXPERT”“GROWN ALCHEMIST HANG CREAM”“MADARA organic skincare”“CELLEX-C HIGH-POTENCY SERUM”的7款化妆品,未查验上述7款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属于化妆品经营者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化妆品18.52亿元,罚款10.94亿元,并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德昭(重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双喜持有70%股权,为大股东。
来源:中新经纬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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