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企业廉洁合规监测评估平台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违法

住宿出租方拒退押金被处理:按游客消费额三倍赔偿,罚五千

发布时间 : 2023-05-05 浏览量 : 2123

202353日,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一宗游客住宿纠纷投诉案件。

 

52日中午,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交的投诉人蔡某某反映位于湘桥区桥东街道恒大城一住宿出租方谢某某拒绝退还押金的投诉单,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桥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及住宿出租方进行联系后获悉,投诉人表示已就该事件报警处理,住宿出租方已退还其押金200元。经核实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告知投诉人依法终止调解,投诉人对处理情况表示认可。

 

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出租房经营行为涉嫌消费欺诈,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由于该欺诈行为性质恶劣,严重影响潮州旅游形象,53日,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由出租方谢某某对消费者蔡某某按实际消费金额予以三倍赔偿。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款规定,对出租方谢某某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违法所得最高十倍5000元罚款处理。

 

转自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光明网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