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6,证券简称:建元信托)于2026年1月6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其与河南中阅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阅”)的一宗涉诉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建元信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河南中阅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阅”)损失911.21万元;
2.驳回原告河南中阅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18万元,由原告河南中阅负担13.35万元,被告建元信托负担5.83万元。
建元信托表示,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回溯前情,2019年4月,河南中阅与建元信托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河南中阅认购了建元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中3000万元的信托份额。
该项目到期后,河南中阅认为建元信托在项目推介、项目管理等方面违反约定,背离了受托人义务,损害了其利益。
2023年2月,建元信托公告称,公司遭河南中阅起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来源: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