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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疗保障局)文字实录

发布时间 : 2024-09-10 浏览量 : 5085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女士,副局长颜清辉先生。

现在,先请章轲先生作介绍。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医保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奋力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谋划,建立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医疗保障网。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三明医改经验,加强医保制度顶层设计,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实现了医保覆盖面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管理服务从有到优的转变,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我们坚持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医保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制定医保待遇清单,统一全国医保药品目录,推动全国范围内医保制度、政策和保障范围规范统一。稳步提高医保的筹资水平,健全参保长效机制,基本医保年度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基金收支规模稳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

我们坚持人民至上,提升保障内涵质量。巩固提升住院保障水平,开展门诊慢特病保障,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实施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增强统筹基金共济能力,提高参保群众待遇保障水平。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长效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已经覆盖49个城市、1.8亿人。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已有2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我们坚持深化改革,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采,国家先后组织9批药品集采和4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同时指导和推动地方针对国家集采以外的品种开展集采。深化医疗服务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尽最大努力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付出。创新目录准入谈判,目录内药品达3088种,覆盖常用药和特殊疾病、罕见病用药,过去用不起的新药好药相继纳入目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机构优化收入结构、规范诊疗行为。

我们坚持数智赋能,增强运行管理能力。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数据规范化管理。开展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强化医药价格风险监测与处置,推进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比价,药品价格更加透明,群众选择更加方便。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化智能监控和大数据应用,推进药品追溯码应用,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件,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守好群众的“救命钱”。

我们坚持服务导向,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的医保服务。搭建医保服务网厅和手机App,推行医保码、移动支付,便利群众“网上办”“掌上办”。我们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享受、费用结算等环节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医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医保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邢慧娜:

谢谢章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到答问环节,欢迎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社记者:

我们知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公众十分关注医保体系的建设情况,我们关注到国家医保局最近提出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能否介绍一下有关的工作安排?谢谢。

章轲: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医疗保障是人民群众非常重要的一个保障内容,人民群众对不断完善和发展医疗保障有着非常高的期望。基本医疗保障的体系,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第一,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这是我们讲的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我们在2023年给8020万困难群众提供了参保救助,所以大家经常关心的是,那些特困人员或没有收入的、重病的患者怎么参保?这个请大家放心,国家非常关心困难群众参保问题,我们对困难群众给予全额或部分资助,支持他们参保。第三,是大病保险,这个词相对陌生,也经常会有朋友问我,说我们要不要买大病保险,上哪里去买?其实,参加居民医保的朋友们是不需要单独买大病保险的,这是附加在基本医保框架内的第二重保障。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自动就获得大病保险的资格。为什么有时候大家感受不到呢?是因为我们现在实行了“一站式结算”。如果参保人在就医看病,特别是住院过程中,个人花费超过了一定额度,大病保险自动启动,能够帮大家更多的节省个人自付费用。有时候我们仔细观察一下出院结算单,从大病保险支付这一栏中就能找到。这是我们基本医保体系的三重保障。

但这三重保障相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矛盾。第一,基本医保由于筹资水平局限,很多贵的药是很难保障的,这种局限性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无限性是有矛盾的。第二,基本医保制度相对统一。但这个统一性,和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以及不同地区疾病谱的差异性又有矛盾。第三,基本医保的规则、目录有一定稳定性,不能随时调整,也很难做到出一个新药、一种新技术就能够纳入目录。这和药品、器械,包括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变化也有一定矛盾。

怎么来解决这些矛盾?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特别是这些年来中央非常明确的要求我们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这个多层次除了基本医保之外,还有什么?最主要的是以下几个方面:惠民保,就是政府支持的一种保险。还有其他商业健康保险、慈善、工会互助,以及一些其他基金。这些力量的参与,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差异的、快速变化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同时也和基本医疗保障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的结合。这就是“3”和“N”的关系。

“1”是为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能够有效运转,国家医保局正在积极推动数智技术,就是提供基础信息平台。这个基础信息平台包括:“一人一档”,就是每个人都有一套健康档;“一药一码”,就是每一个药盒上都有一个追溯码,将来要能够追溯到每一盒药的流向,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药”;“一单一清分”和“一票一核验”,商业保险公司和慈善机构非常关心能不能找到正确的人、拿到真实的票,国家医保局通过大数据技术服务,能够为多层次医疗保障的参与机构提供这些条件。我们在数字化的基础上共同合作,力争能够更有效的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

这就是回答记者朋友的问题,构建一个以“1”为基础,“3+N”协同发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

今年初,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能否介绍一下当前的工作进展?谢谢。

章轲:

这个问题请颜清辉同志回答。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颜清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强调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这个理念融入到医疗保障工作的全方位、各方面,力争“高效办成每件事”,以暖心的服务利企便民。目前,重点事项办理时间明显缩短,流程大幅压减,形式更加灵活,我们的参保群众、医药企业以及医疗机构的医保获得感都在逐步增强。

一方面是参保群众服务体验越来越好。新生儿从“落户才参保”变成“落地即参保”。以前,新生儿必须先落户才能够办理参保手续,医疗费用只能先垫付,等落户参保后再去医保窗口进行报销。现在,各地医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了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线上参保,参保缴费的平均时长从年初的28.7个工作日压减到6.4个工作日。新生儿出院以后就能够直接报销医药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独享”变为“家人共享”。职工医保只需要在线上申请并绑定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其他近亲属,医保的个人账户就能够共用。目前,各地正在抓紧推进这项工作,今年1-7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金额达到227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各地将实现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明年起将探索推动跨省共济。特别要强调的是,我们的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从5种增加到10种。这也是考虑不同地区疾病种类的差异,为了满足群众对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的需求,我们计划在原有5种病种基础上再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等5个病种。我们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全国每个区县都将至少有一家医疗机构能够提供新增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另外,我们的职工生育津贴平均申领周期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方面是医保赋能医药行业发展措施越来越实。为了有效解决医药企业关注的赋码、挂网时间长的问题,我们取消了药品赋码公示环节,常态化受理投诉申诉,药品赋码周期由每月一次缩短到每周一次。我们指导各地统一招采信息系统和产品信息标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指南,简化挂网操作流程,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办理周期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为了缓解医疗机构运营资金压力,我们将“及时结算合规医疗费用”作为硬性条件,简化结算环节,全国超九成的统筹地区已经能够实现按月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我们继续落实基金预付机制,将“预付金”作为“赋能金”,年初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并且向医保政策执行好的机构进行适当倾斜。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们关注到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了新版的DRG/DIP分组方案,请问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落实这些要求,进一步提高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谢谢。

章轲:

谢谢,这个问题请李滔同志回答。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近年来,在住院方面,我们加快推进了DRG/DIP,通俗地说是按病种病组打包支付方式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2023年年底已基本实现了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覆盖,总体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医保向医疗机构付费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病组付费转变。二是医保基金结算从原来的“后付制”向现在的“预付制”转变。三是从手工审核向大数据运用转变。四是促进医疗服务供给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我们全面落实“总额预算、考核监督、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管理机制,促进了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合理用药、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整体降低了参保群众就医负担、节约了时间成本、促进了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发展和治理。

同时,因为支付方式改革是一个不断优化、循序渐进的过程。近期,我们聚焦医疗机构反映的分组方案不够精细、群众反映住院天数受限等问题,出台了按病种病组打包付费的2.0分组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医保按病种、按病组付费的技术标准和配套政策,着重明确了特例单议、预付金制度、意见收集反馈、协商谈判、数据工作组等多项新的工作机制。比如在特例单议方面,对患者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比较多、病情复杂的危重症等特殊病例,我们明确了医疗机构可以自主申报、一例一议,医保部门重新审核,和医疗机构双方协商调整付费标准,更好满足临床治疗和用药需求,同时也免除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建立住院按病种病组,也就是DRG/DIP付费的动态调整机制,更好适应临床满足群众需求,更加科学精准地提高医保基金的支付效率。二是健全多元复合的支付体系,探索符合门诊、紧密型医共体等医疗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三是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协同和联动,促进三医共同治理,一起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

近期,国家医保局通报多起欺诈骗保案例,请问医保部门将如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医保“钱袋子”?谢谢。

颜清辉:

感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坚持严打严查。持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我们现在既有明确公开的年度飞检,也有“四不两直”的专项飞检。截至目前,一共检查了30个省份的432家定点医药机构,预计今年全年检查机构的数量将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扩面相对较多。各地加大打击力度,一批涉嫌欺诈骗保的机构被解除协议、移送公安。和以往相比,今年更加注重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已经通过“糖化血红蛋白”筛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基金近6000万元,通过“限制性别类诊疗、检查、用药”筛查线索追回医保基金近1400万元,实现了现场检查和大数据结合下的“精准打击”。
第二方面,坚持宽严相济。我们用好自查自纠。在国家局飞检开始前,专门组织全国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医药机构更加自觉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截至目前,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已退回医保资金约30亿元。我们用好约谈引导,对违规药店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并向全社会通报,推动定点药店规范自身行为。我们也特别用好公开曝光。在国家医保局公众微信号上公开曝光了一些医药机构欺诈骗保的行为,曝光了“糖化血红蛋白”过度检查、男女检查项目混淆等违法违规问题,强化了警示震慑效应。

第三方面,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办法,采取类似“驾照扣分”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警示教育医务人员自觉遵守诊疗规范,主动约束手中的“处方笔”。我们完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相关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也健全了举报奖励机制。2022年以来,全国共发放举报奖励2422人次,奖励金额368万元,其中3人获得10万元以上的奖励,8人获得5-10万的奖励。我们也希望通过在座的媒体帮助呼吁和引导,全社会都能够参与到举报奖励的工作中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决不让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变成“唐僧肉”。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

三明医改作为全国医改的重要样本,其成功经验为深化医改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能否介绍一下医保领域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谢谢。

章轲: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直以来,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三明医改取得的制度性成果,将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因地制宜的精神落实到医保工作的各个环节。首先给大家报告,医保局的成立本身就是三明医改经验的落实。因为我们以前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医保局,正是三明医改探索出了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党中央才决定在全国各级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障局。在工作中,我们大力推进以下各项改革:

一是扎实开展药品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借鉴、提炼三明医改从斩断药耗利益链条破题的经验,国家医保局积极推进医药招采制度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共组织开展了9批药品集采和4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各省均以独立或者联盟的方式开展药耗集采,推动临床常用的药品耗材大幅降价,为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创造条件。

二是逐步完善了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以集中采购为推动力,我们实现了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腾笼换鸟”,集中采购腾出的费用空间,首先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同时为促进体现新质生产力的新药、新诊疗项目进入临床应用腾出空间,也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了条件。2021年以来,我们指导全国各省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合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新机制。自改革以来,手术、中医等技术类项目价格有序上调,CT等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合理下降,调价节奏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匹配。

三是持续推进管用高效的支付机制。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形成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格局,截至2023年底,全国九成以上的统筹地区已经开展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结果显示,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收入占比较上年提升了0.7个百分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明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国医保领域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深刻领会三明医改的精神实质,因地制宜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深化拓展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文件印发后,各地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有的省份还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了本省的推进方案,例如广西专门制定了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因地制宜,加大医保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在持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有力促进“三医”的协同和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知道,咱们国家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应用,请问医保部门是如何运用这一平台,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谢谢。

章轲:

这个问题请李滔同志回答。

李滔:

感谢您的提问。医保系统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医保结算更加便捷。医保信息平台现在的日均结算量超过了2800万人次,住院费用结算系统平均响应的时间仅有0.8秒,有效减轻了群众在医院内排队等候的时间。医保码的应用也更加普及,累计全国已经有11.7亿人激活了医保码,医保服务迈入了“码时代”。群众可以不用携带实体卡,利用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激活医保码就可以就医看病报销。
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服务更加优化。我们持续完善医保服务网厅和APP,设置了亲情账户,为群众提供“搬到家里的医保服务点”和“装在口袋里的医保服务厅”。目前医保服务网厅和APP实名用户已经超过了4亿人,亲情账户的用户超过1.58亿人,大大提高了医保业务的办理效率;我们开通了跨省通办理医保业务,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和直接结算。其他的一些医保业务,包括医保信息变更、查询、关系转移接续等,也都可以“跨省通办”。

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保障也更加有力。该平台能够统一、梳理各地、各个统筹区不同的政策,而且能够满足各个统筹区的医保结算报销需求;能够开展基金智能审核,利用大数据监测分析进行基金审核和报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能够推进药品耗材编码的标准化,实现“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让医保数据在全国范围内互认、流转、共享,让全国医保结算和药品耗材价格信息能够互联互通、更加透明。

我们利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还可以让服务与群众更加贴近。推进医保经办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提高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的可办率,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将医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村和社区来办理,方便群众就近办、身边办。谢谢大家。

封面新闻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的发展机制。请问医保部门如何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耗材的临床转化?谢谢。

颜清辉:

谢谢您的提问。国家医保局一直旗帜鲜明地支持医疗技术创新,通过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加快编制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目前已经发布了产科、护理等9批立项指南,统一规范相关学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突出体现以医疗服务为主导。

针对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希望加快新技术、新设备、新耗材收费准入的意见,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进一步畅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新增渠道,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核;对改良型创新项目,完善现行价格项目,实现兼容,快速满足合理收费需求;对其他新增价格项目,加快受理审核进度,充分满足不同创新层次新技术、新设备、新耗材的合理收费需求。2022年以来,全国各省每年新增千余项价格项目,一批较高质量的创新技术、设备和耗材进入临床应用,让创新医疗技术能够更好地造福于民。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继续指导各省医保局立足临床价值和创新质量优化新增项目管理,加快受理国家药监局优先审评审批的医疗器械等重大创新技术新增项目申请,推动医疗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创新质量把关,防止低质量假创新扰乱市场环境,挤占医保基金。我们也希望有关企业能够切实提升创新质量,做好新增价格项目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同行评议。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慢性病、罕见病药品被纳入医保,特别是一些高昂“天价药”的纳入,显著减轻了患者负担,同时也贡献了很多“灵魂砍价”的名场面。请介绍一下,医保药品目录的整体保障是怎样的?下一步还有哪些工作考虑?谢谢。

章轲:

谢谢您的问题,这个问题请李滔同志回答。

李滔:

谢谢您的提问。医保药品目录是指医保基金可以报销的药品范围,目录内主要包含了西药、中成药以及中药饮片等。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深化医保药品目录改革与管理。

我们坚持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每年一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药好药新增进入医保目录,目录内品种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6年来,我们累计新调入药品744种,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的数量从2017年的2535种增加到现在的3088种。同时,目录内药品的质量也显著提升,特别是在肿瘤、罕见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一些慢病等治疗领域,很多新机制、新靶点的药物被纳入,实现了药品保障范围与临床用药需求更高程度的匹配。

我们还发挥医保团购的优势,引导新药价格回归合理。整合13亿多参保人的用药需求实施战略购买,完善了国家药品谈判准入机制,很多“贵族药”开出了“平民价”,群众用药的负担大大减轻。医保局成立6年来,谈判药品已经惠及参保患者7.2亿人次,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等多重因素,累计为群众减负超过了7000亿元。

同时,我们还加强激励引导,推动医药产业走上了创新发展之路。在坚持保基本的前提下,我们建立覆盖企业申报、评审、测算、谈判等全流程的创新药倾斜支持政策。近年来,很多创新药当年获批、当年纳入医保。通过快速进入医保,短时间内推向市场、走进临床,企业得到了合理的创新回报,形成了再投入、再研发的良性循环,医保也发挥了赋能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在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下,努力将更多更好更新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同时我们还将着力研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拓宽更多创新药支付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邢慧娜:

大家还可以继续举手提问。还有两位记者。

红星新闻记者:

近年来,集采药械逐渐被认可接受,请问集采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集采将会有哪些方向的调整,既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同时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谢谢。

颜清辉:

谢谢您的提问。对集采工作的成效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是群众用药负担降低,用药的可及性和质量提升。比如,乙肝抗病毒药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集采前患者的年费用高达4000-5000元左右,集采后的年费用降到100-200元左右。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表明,乙肝患者抗病毒的治疗率和规范率大幅提升。再比如,集采后胰岛素大幅降价,临床性能更好的三代胰岛素使用量占比从集采前的58%提高到了70%以上。

二是推进医药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集采重塑了我国医药行业的生态,也改变了医药行业的发展思路。在集采前,医药企业重营销渠道的竞争,轻质量和研发;集采提供了公平竞争、阳光竞争的平台,让好产品通过集采能够迅速打开市场,从公开问询胸主动脉支架和其他药品耗材价格治理的情况来看,一些医药产品降价的空间主要来自于压缩了流通领域费用,对生产研发企业的实际收益影响比较小。同时,我们腾出的费用空间可以用于创新,这样更多的企业会把关注的重点转向质量提升、规模生产和创新。

三是助推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集采切断了药品、耗材流通过程中的灰色利益链,让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更加规范。比如“药品滥用重灾区”抗生素的使用强度指标从2018年的37.8持续下降到2022年的33.8。集采配套政策也注重增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阳光收入。按照政策规定,通过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经过考核后,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医疗机构结余留用,相当一部分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改革;一些地区也开展了药学服务收费试点,体现医师、药师的技术劳务价值,这给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回归公益性创造了条件。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大力推进医药集采扩面提质。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我们会将人工耳蜗等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加强区域协同,重点指导地方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体外诊断试剂等药品耗材联盟集采。平稳推进接续采购,加强集采执行的精细化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中选产品使用、供给、监测等环节的管理措施,督促中选产品及时进院、优先使用,同时我们也会采取措施,压实中选企业保障质量和供应责任。谢谢。

邢慧娜:

最后一个问题。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请问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医保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未来还将有哪些好政策?谢谢。

章轲:

谢谢您的提问,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事。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部署,着力做好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的政策措施,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共同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一方面,我们持续发挥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生育保险是单独一个险种,我们现在只是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均衡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保障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国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待遇。近年来,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持续发挥,2023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是2.49亿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是1177亿元,生育的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是2.6万元。这里我稍微补充说明一下,生育津贴通俗来说就是产假工资,我们在社会上经常会听到朋友们在讨论,大家都在问,产假工资到底是男方单位发还是应该由女方单位发?其实这两个都不对,产假工资是医保(生育保险)给发的。我们现在支付产假工资,也就是支付生育津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给到了生育的女职工,另一种方式是给到女职工所在的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最近我们也和全国妇联进行了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下一步将推动探索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更多地直接发放给女职工本人。当然,也注意到有一些地区有地方法规,明确要求支付给企业的,再由企业支付给职工个人,这个我们也会推动相关的地方稳慎进行研究。

另一方面,适应国家人口战略形势和要求,我们多措并举完善和落实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主要体现在,巩固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我们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缴费参加生育保险,目前已经指导了江西、浙江、天津、贵州等省份在全省域范围内开展探索,效果很好。与此同时,统一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推动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指导各省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助力化解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目前,北京、广西、内蒙、甘肃等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把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了医保报销,预计到今年年底,将有更多省份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考虑到分娩可能是女性一生中经历的最大疼痛,我们增设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与优化生育服务相关的项目,满足产妇多元化需求,改善分娩体验。同时我们还持续做好生育保险的经办服务,要求各地落实“申办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要求,精简流程,明确要求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不再需要提供准生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等其他非必要的附加材料,方便参保人的待遇享受。

结合刚才颜清辉同志的介绍,其实产妇刚生完小孩,还有一个特别大的担忧,就是有的孩子可能一生下来马上就要进保温箱或者进行手术,产妇还没有下病床,怎么能让这个孩子刚生下来就能够得到有效地救治、得到有效的保障?我们现在特别强调“出生一件事”,就是婴儿出生之后妈妈或者爸爸在床边用手机就能给宝宝参保,当时就能报销,这样婴儿的医疗费用、就医有了更好地保障。这些都是我们为积极生育政策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更加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的有关工作,持续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提升制度的保障功能,推动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同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建立生育支持的政策体系,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谢谢。

邢慧娜: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再见。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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