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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面明确要求!券商从业人员需遵守

发布时间 : 2024-09-03 浏览量 : 5001
关于发布《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行业机构和证券从业人员积极践行“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投资者保护,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发布《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已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五要五不”的深刻内涵,积极履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引导从业人员树立崇高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守住合规底线,筑牢廉洁自律意识,督促从业人员规范言行,珍惜行业声誉、公司声誉和个人声誉,坚决抵制与社会公德、中华传统美德、职业道德相背离的不良行为。

二、各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对照《准则》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前更新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并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员的职业道德宣导活动。相关制度中应建立形成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机制,明确违反《准则》行为的警示、惩戒措施。

三、各单位应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好人员“入口关、晋升关、出口关”,强化对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从业情况的考察。对存在负面声誉信息的人员,公司应当审慎聘用、任用。对存在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的人员坚决予以出清,不断净化从业人员队伍。

四、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协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协会报送人员受表彰等正面信息和受处分情况等负面信息,形成有效声誉约束,不得以相关人员已离职为由规避声誉信息报送职责。

五、各单位应当按照全员全程、预防第一的原则,强化全员声誉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防范声誉风险,高度重视公司人员不当行为引发的声誉事件,及时总结梳理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风险驱动因素,完善风险管理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响应、稳妥有效的声誉风险处置机制,主动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声誉,展现从业人员的良好风貌和行业良好形象。

六、各单位应坚决打击和抵制违反《准则》、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线索应当从严从快查处,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七、各证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应对照《准则》,完善、细化员工考核中有关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指标,促进文化建设考核内容落实落细,不流于形式。证券公司落实《准则》及本通知情况应纳入公司文化建设实践年度报告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证券业协会

2024年9月2日

《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证券行业荣辱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制定本准则。

一、诚实守信,专业尽职。从业人员应坚守契约精神,恪守信义义务,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尽职调查、适当性管理等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秉持工匠精神,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忠于所在机构,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抵制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等行为,不玩忽职守,不逾越底线。

二、以义取利,珍惜声誉。从业人员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正确处理功能性和盈利性、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客户利益和机构利益的关系,强化使命感、责任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遵守公序良俗,规范个人执业行为,珍视行业声誉与职业声誉,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不见利忘义,不唯利是图。

三、稳健审慎,致力长远。从业人员应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把握好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稳中求进,审慎执业,积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应对和化解能力,主动履行风险报告义务,严防执业过程中因不当行为带来的各类业务风险,自觉抵制侥幸心理与短视行为,不盲目冒进,不急功近利。

四、守正创新,益国利民。从业人员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证券业务本源,以守正为前提推动创新,积极参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不固步自封,不脱实向虚。

五、依法合规,廉洁自律。从业人员应树立依法合规、遵德展业理念,敬畏法纪,尊崇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管和自律管理,始终坚持廉洁从业,在开展业务及相关商业活动中,保持清爽规矩的共事关系、客户关系、政商关系,自觉抵制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不违法乱纪,不胡作非为。

六、尊重包容,共同发展。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规矩做事、踏实做人,尊重客户、合作伙伴、竞争对手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意见及文化、语言、专业等背景差异,共同营造没有歧视和偏见的行业发展环境,做有格局、有担当、令人尊重的从业人员。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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