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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业委会被撤销 时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等三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 : 2022-10-29 浏览量 : 530


四川乐山锦绣幸福海岸小区在当地街道办、社区和住建部门全程参与和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届业委会,并在街道办进行备案登记。但仅过去半年多,就被撤销备案登记并要求收回公章,堪称“短命”。

 

为此,该小区业委会一纸诉状,将街道办告上法庭。街道办在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二审被驳回上诉后,向小区业委会重新发出撤销业主大会选举的业委会决定的事先告知书。此事经红星新闻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乐山市井研县纪委获悉,因为存在未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已分别对时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姚磊等三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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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业委会登记备案半年多 突然通知要撤销

 

2015年年底,乐山井研县锦绣幸福海岸小区交房。2020年7月,开发商向研城街道办提交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

 

随后,该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包括时任研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姚磊(组长)、井研县房地产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石建强(副组长)、城南社区党委书记胡启航和业主代表等13人,共同制定了选举办法。

 

2020年12月18日至24日,该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召开。2021年1月14日,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发出的公告显示,业主大会通过了小区居民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并选举袁女士等5人为首届业委会委员;2月1日,业委会在城南社区、研城街道办进行登记备案。

 

由于不少业主对前期物业服务存在不满,业委会成立后,先后召开了两次业主大会,公开选聘新的物业公司。2021年8月27日,令不少业主感到意外的是,研城街道办突然贴出一纸《撤销备案通知》,称小区业委会选举违法,撤销业委会的备案登记。

 

“当初几个部门全程参与指导业委会选举,同意备案并盖章,为何过了6个多月又撤销?到底谁该为此负责?”2021年9月6日,业委会一纸诉状,将研城街道办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研城街道办作出的撤销业委会备案的通知。

 

纪委:

 

三人未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 已分别给予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井研县住建局于曾通过“县委书记信箱”公开回复表示,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会议决定事项及流程,均按照流程进行并按规定由社区代章公示。另一起该小区业委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中,研城街道办和城南社区在一份《小区选票的情况说明》的证据材料中均加盖公章,对业委会选举选票的核实情况进行说明,证明“情况属实”。

 

不过,研城街道办代理人在庭审中却当庭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当初的公开回复和说明内容都是错的,之后同意备案也有错,属于“乌龙”。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理应予以撤销备案。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撤销研城街道办作出的《撤销备案通知》。在研城街道办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街道办作出撤销备案前,应履行事先告知理由和依据、听取陈述和申辩、事后告知救济途径等正当法律程序,因而该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其作出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幸福海岸业委会公章并予以销毁的决定属于超越职权。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井研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姚磊、胡启航、石建强三人在井研县锦绣幸福海岸小区业委会成立期间及备案和相关诉讼中,存在未正确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应当负相应的责任,县纪委给出的处理意见是:给予姚磊党内警告处分,对胡启航进行诫勉谈话,石建强则受到了批评教育。

 

红星新闻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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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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