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闻10月24日讯:景峰医药(000908.SZ)公告披露,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近日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湖南证监局调查,2020年5月、2020年9月,景峰医药分别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43%、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在2020年年报中合计确认投资收益3.36亿元。2021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后,调减2020年度利润总额1.0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8%。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景峰医药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湖南证监局指出,景峰医药及相关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实披露经营业绩;充分吸取教训,全面提升管理层合规意识,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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