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梳理《若干措施》,企业将获利良多,在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可得到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
对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每个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起草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承担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研制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资金支持。
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省级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1000万的资金支持。
支持我省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在河北转化一批高水平成果,单个项目在省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对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和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核定支出费用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利用中央财政1亿元专项资金,转化专利3.5万件以上。
对获批筹建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
对获批筹建的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
对每家新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除资金奖励支持外,《若干措施》还在督导企业全面对标达标、强化质量管理、强化科技赋能、强化质量服务、强化品牌牵引以及强化监管执法和工作协同方面出台一系列有力举措,将为全面提升河北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河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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