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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 2024-02-26 浏览量 : 3571


时间地点:2024年2月2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工作情况,发布2023年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人员:陈国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苗生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第一检察厅厅长

                元 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

                侯亚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


主 持 人 :李雪慧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文字实录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工作情况,发布“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是“迎两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主题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

[李雪慧]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先生,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先生,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先生。

[李雪慧]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一方面通过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诉讼监督,保障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为新时代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全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李雪慧]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工作情况;二是发布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李雪慧]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陈国庆副检察长向大家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的工作情况。

[陈国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监督,是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

[陈国庆]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和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以刑事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成效明显。

[陈国庆]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0余万人、起诉160余万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5万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嫌疑人4700余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5万余人。协同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近3万人。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万余人。依法加大走私犯罪打击力度,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等8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海上走私专项行动。在依法履行指控犯罪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同时,检察机关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切实履行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宪法职责,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坚决守好公平正义底线。


[陈国庆] 一、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有效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

[陈国庆]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方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效用,持续推动侦查监督履职提质增效。

[陈国庆] 一是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质效全面提升。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合计14.5万件,同比上升59%,其中监督立案数同比增长1.6倍,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98%,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数量同比增加22%,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达99%。

[陈国庆] 二是侦监协作机制更加健全。最高检分别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及其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联合起草制定健全完善侦监协作机制、加强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侦监协作机制在实践办案中发挥积极作用。如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在办理某性侵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并督促公安机关查明控告人系以被性侵为由,实施诬告陷害、敲诈勒索犯罪的事实,及时撤销了对原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立案,并查明该团伙还在其他多个省份实施8起类似犯罪行为,团伙三人最终以构成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六年至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三名被其他地方立案侦查的被害人也被撤销案件或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冤错案件发生。


[陈国庆] 三是对羁押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更加完善。与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监督机制,规范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陈国庆] 四是刑事诉讼制约监督职能履行更加充分。切实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0余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近2万人、追加起诉近10万人。

[陈国庆] 二、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着力深化刑事审判监督

[陈国庆]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落实“精准抗诉”“接续抗诉”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

[陈国庆] 一是强化刑事抗诉工作。发挥检察一体优势,重视证据的审查、分析与运用,高质效开展抗诉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继“辛龙故意杀人案”经最高检抗诉、法院再审无罪改判为死缓后,最高检抗诉的许某运输毒品案、陈某抢劫案、陈某某故意杀人案等均经法院再审改判。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近8000件,抗诉改变率近80%。

[陈国庆]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根据刑事审判违法和瑕疵的不同情况合理选择监督手段,在重视抗诉的同时,注重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口头监督等方式提升监督效果。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检察机关共提出纠正意见2万件次,法院采纳率达99%以上。

[陈国庆] 三是建立健全与法院沟通协调机制。最高检与最高法建立交流会商机制,定期就类案证据采信、政策把握、量刑均衡、审判监督等重大问题进行交流,推动解决刑事抗诉中的难题、堵点,有效提升抗诉案件办理质效。

[陈国庆] 三、坚持问题导向、能动履职,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刑事执行监督取得重要进展。

[陈国庆] 全国检察机关在认真做好日常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

[陈国庆] 一是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出台《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推动派驻检察室与监狱、看守所监控和执法信息联网“全覆盖”,着力解决派驻虚化、人员老化、履职弱化等问题,打造派驻检察2.0版。最高检直接对3个省4所监狱开展“减假暂”案件办理等问题专门巡回检察,直接组织对4个省区相关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在9个省区市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巡回检察工作进入按规划、常态化、高质效发展的新阶段。全国共开展各类巡回检察3900余次,发现问题和线索6万余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40余人。

[陈国庆] 二是强化“减假暂”监督。推动制发“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首次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制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减假暂”监督案件同比上升超过25%,对提请或者裁定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万余人次。

[陈国庆] 三是加强非监禁刑执行监督。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3600余人。与最高法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经检察监督推动执行案件3400余件,涉及金额数亿元。

[陈国庆]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完善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同时自觉接受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雪慧] 谢谢陈国庆副检察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典型案例。案例材料已经印发给大家,下面请苗生明专委介绍典型案例简要情况。

[苗生明]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具体个案办理中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的监督履职覆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体现了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在促进刑事司法公正,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苗生明] 案例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防冤止错监督办理王某甲等三人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案。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本案中,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依托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经对某性侵案提前介入审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并加强会商指导,督促推动公安机关撤销对原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立案,改变侦查方向、重新调查取证,查明原案控告人王某甲等三人系以被性侵为由,诬告陷害他人并借此索要财物的犯罪事实,最终查明该三人还在其他多个省份实施8起诬告陷害犯罪。经向异地检警机关通报案情、移送相关材料,三名已经被立案侦查的被害人被撤销案件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时避免了冤错案件发生。

[苗生明] 案例二:最高检办理许某运输毒品“无罪”抗诉案。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要围绕生效裁判所涉及的证据问题,积极补充侦查收集新证据,发挥检察技术的支撑作用,在闭合定案证据链条的基础上依法提出抗诉。本案原二审阶段,法院以证明许某为驾车人的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许某犯运输毒品罪不能成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最高检抗诉,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成立专门办案组,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在检察技术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获取了证明驾车人是许某的关键证据。在此基础上,案件经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指令再审,2023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许某运输毒品犯罪事实成立,判处许某死刑。

[苗生明] 案例三: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漏管案。检察机关应当强化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环节检察监督。本案中,河南省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交付执行中的违法行为,督促法院对缓刑考验期再犯罪的漏管人员撤销缓刑,与所犯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社区矫正漏管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提起公诉;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完善交付执行衔接制度的检察建议,有效推动社区矫正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了刑罚执行的公平正义。10:18:26
[李雪慧] 谢谢苗生明专委。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新华社] 刚才,陈国庆副检察长介绍,2023年检察机关把积极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作为重要任务。请问这项工作目前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接下来将如何深化推进?

[元明] 最高检党组就“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不同角度、多个层面作出系列部署,其中“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就是刑事检察部门承担的重要任务。在最高检领导直接指挥,各刑事检察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推动下,这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取得四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元明] 一是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增强。2023年下半年以来,最高检领导在会议讲话、调研、座谈中,坚持理念先行,多次强调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各级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这方面的理念也进一步增强。

[元明]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着手研究制定指导意见。目前由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牵头,会同第一、三、四检察厅成立了课题组,正在研究制定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指导意见。

[元明]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探讨。今年1月19日,在江苏苏州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专题研讨会,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法学专家、办案骨干和特邀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200人莅临研讨,形成了重要的理论成果。

[元明] 四是其他配套举措务实推进。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会签《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无尸命案证据审查工作指引》等教材已完成初稿。

[元明]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多措并举,务实推进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指控犯罪能力。将主要做六个方面的工作。

[元明] 一是在深入研究、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对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内涵、原则、证据全链条审查运用以及相关工作机制作出规定。

[元明] 二是出台配套规范性文件,着重强调夯实庭前阶段指控证据基础,特别是督促做好侦查之初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从源头上确保证据收集合法、规范、有效。

[元明] 三是抓实庭审观摩、跟庭考评、优秀庭审评比等工作,着力强化出庭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规则,充分展示证据体系及证明力,有力应对辩方观点,切实提升指控证明犯罪水平。

[元明] 四是加强与侦查机关、调查机关、审判机关、律师的沟通会商,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凝聚以证据为中心的共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元明] 五是充分发挥重罪证据分析研究基地和重罪实务大讲堂的作用,使检察官既熟悉法院对证据的把握,也了解侦查工作,拟请公安部侦查专家讲授侦查破案、取证讯问相关课程。

[元明] 六是分析一批无罪案件,反向审视检察官在审查把握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 我注意到,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刑事检察要推动完善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请问检察机关在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方面,有什么打算?

[苗生明] 立案和侦查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端,也是检察机关推动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中首先需要加强的监督重点。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立案和侦查活动工作质效。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近10万件,是2018年的3.4倍;监督撤案4万余件,是2018年的2.3倍;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是2018年的3.9倍,采纳率提升15个百分点。但整体上,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立案监督特别是监督撤案有待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质量仍需提升,对深层次违法行为的监督还不够多。

[苗生明]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刑事检察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和规范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苗生明] 一是持续深化完善侦监协作机制,拟于近期会同公安部印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扎实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形成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合力。
[苗生明] 二是加强对立案监督的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立案监督的指导意见,统一、规范立撤案监督办理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刑事“挂案”等问题常态化监督、治理。

[苗生明] 三是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效,建立侦查监督质量评查通报机制,推动树牢正确监督理念,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更加重视质量,促进监督质效整体提升。

[苗生明] 四是促进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与数字检察深度对接、融合,推动传统刑事诉讼监督转型升级,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拓展监督新领域、开发监督新手段,实现更大纵深、更好效果、更高质量的监督。

[法治日报] 近期,电影《第二十条》热播让我们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此前,另一部检察题材电视剧《巡回检察组》让我们也更加了解巡回检察工作。最高检提出“派驻是基础,巡回是利剑,两方面都要加强”。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促进“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的?

[侯亚辉] 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实施监督的基本方式。2023年,检察机关夯实派驻检察基础,提升巡回检察质效,巩固深化“派驻+巡回”监督模式。

[侯亚辉] 一方面,着力加强新型派驻检察建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派驻虚化、人员老化、履职弱化等问题,打造派驻检察2.0版。抓挂牌,经全年持续督导,除个别检察室由于监管场所重建、新启用等原因暂未挂牌外,各级检察院均在监管场所实现挂牌办公。抓轮岗,督促各地落实轮岗交流三年规划,重点对连续派驻时间较长人员进行轮岗,共调入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1500余人,交流出1100余人,派驻检察人员力量和素能明显增强。抓联网,派驻检察室与监狱、看守所监控和执法信息联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夯实了派驻检察信息化应用的基础。

[侯亚辉] 另一方面,高质效推进巡回检察。最高检组织各省级院研究制定新一轮巡回检察三年工作规划(2023-2025),制定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指引,编发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手册,为各地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提供基本遵循。直接组织对3个省4所监狱开展罪犯死亡和“减假暂”问题专门巡回检察;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四川、福建、广西、山东相关看守所;在黑龙江等9个省份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在最高检示范引领下,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各类巡回检察3900余次,发现问题和线索6万余个,立案侦查140余人。

[侯亚辉]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建立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巡回检察按规划、常态化、高质效开展。

[红星新闻] “高墙内的公平正义”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减假暂”案件监督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成效如何?

[侯亚辉] 刑罚执行关系到司法裁判结果的最终实现,其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的公正性尤为重要,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也都非常关注。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减假暂”监督案件30万余件,同比上升超过25%,经实质化审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万余人次,既监督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监督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侯亚辉] 一是积极推动制发“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和“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将“减假暂”监督列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重点会商事项。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减假暂”规范性文件落实。

[侯亚辉]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监狱,组织专门巡回检察,将监督防范被监管人死亡与“减假暂”监督结合起来,会同监狱管理部门督促整改。

[侯亚辉] 三是针对假释适用率较低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假释监督为主题制发第四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为各地监督办案提供参考借鉴。

[侯亚辉] 四是加大听证适用,办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减假暂”案件时,检察机关主动邀请相关单位或领域的代表参与,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有效防范暗箱操作。2023年,最高检直接组织相关案件检察听证3件,以上率下推动“减假暂”依法规范适用。

[侯亚辉] 以上这些检察机关“减假暂”案件监督措施,都取得了良好成效,维护了司法公信,促进了司法公正。

[中国网] 近日,最高检发布了“陈仓抢劫再审抗诉案”“四川乐山流浪女子被强奸杀害案”,体现了检察机关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刚才发布的“许某运输毒品案”经抗诉由“无罪”改判“死刑”,也很具有典型意义。请问,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有什么新的特点?如何进一步做好刑事抗诉工作?

[元明] 202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精准抗诉”“接续抗诉”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检印发首批以刑事抗诉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引发热烈反响,并率先垂范办理抗诉案件,有力推动全国刑事抗诉工作。刑事抗诉工作呈现五个方面的新特点:

[元明] 一是刑事抗诉的力度和规模稳中有升。全国检察机关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近8000件,同比上升15%。

[元明] 二是刑事抗诉采纳率明显提高,抗诉精准性有所增强。刑事抗诉采纳率近80%,同比增加近11个百分点。2019年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6起案件,目前除1起最高法已指令省高法再审外,其余均获改判。

[元明] 三是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增幅超过二审抗诉。其中,二审抗诉近6000件,同比上升1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1900余件,同比上升26%。

[元明] 四是将大数据赋能深度融入刑事抗诉工作。最高检积极推广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浙江省检察机关借助刑事审判监督大数据模型,2023年共发现法院错误判决并提出抗诉案件366件,较上年同比上升23%。

[元明] 五是地方检察机关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刑事抗诉工作机制。例如江苏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方位构建上下一体、多元监督、重在质效的审判监督工作新格局。

[元明]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刑事抗诉工作:一是强化刑事抗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有条件的地方设专人或者专门办案组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同时研究、指导刑事抗诉、无罪判决、撤回起诉等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做到抗诉质量与数量、审判监督与检法协作的有机结合;二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案件评查、优秀抗诉案件评选等活动,促进抗诉案件质量提升;三是加大抗诉业务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提升证据审查、复核补充证据、法律适用等专题培训,突出贴近实战,组织庭审观摩、评议,出庭人员庭审复盘讲解等;四是细化抗诉必要性条件,做到精准抗诉;五是进一步强化大数据赋能,借助刑事审判监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拓展刑事抗诉线索来源,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助力证据审查判断和抗诉理由完善等,努力提高抗诉工作现代化水平。

[北京青年报] 随着我国犯罪结构变化,轻罪比例大幅上升,在数量上成为刑事案件主体,如何在轻罪案件办理中体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上,检察机关有何打算?

[苗生明] 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从1999年不到55%,到最近几年稳定保持在85%以上。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这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也是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基本盘”。在轻罪案件办理中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接下来要着重抓四方面工作。

[苗生明] 一是在实体上,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借鉴醉驾治理经验,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轻微犯罪治理研究,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衔接的治理模式,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因素。

[苗生明] 二是在程序上,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行刑衔接机制等,实现轻罪案件又好又快办理。

[苗生明] 三是在政策理念上,全面准确落实宽严

[苗生明] 四是在犯罪治理和社会治理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李雪慧] 因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目标要求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化。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条工作主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动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把公平正义真正写进百姓心中。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


来源:最高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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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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