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案企业 合规改革试点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3月,根据最高检的部署,湖南被纳入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一年后全面推开。三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帮助企业医治成长过程中的“病痛”,为企业发展送上“法治定心丸”,依法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
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湖南样板”
“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法治的呵护。”湖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在司法办案中,当好企业发展的“老娘舅”。
为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湖南省检察院先后制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操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对试点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对重大程序性问题进行规范,要求全省合规案件在启动时均由省检察院统一审查把关,结案均须报省检察院备案。同时,在坚持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创新工作机制,岳阳、邵阳等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制定了协同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的意见,衡阳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小微企业简式合规工作机制。
在省检察院的推动下,2022年省委深改委将“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列为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省政府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写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协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2023年重点调研课题。
省检察院还会同省工商联、省国资委等8家单位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了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人才库根据湖南合规办案的罪名分布、案件特点动态调整专家成员库名单,以满足合规办案的工作需求。
高质效履职让企业合规整改后重焕生机
湖南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案件适用条件与企业适用范围,因案制宜,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企业合规工作,通过科学制定合规计划、有序实施、严格验收评估,使得一批涉案企业在合规整改后重焕生机。
岳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在严格落实监管、认定整改合格后,该院依法对涉案单位作出相对不起诉,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整改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公司出口市场新增7国,年销售额从案发前的1.4亿元增加到3.1亿元。
在郴州,由安仁县检察院办理的某电子科技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调查核实,该两家企业均为小微实体企业,案发后已全部退缴税款。通过对两家公司启动合规整改,在严格考察、评估合格后,依法对两家企业及其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让企业重新“经营得好”。
据了解,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70件,已有74家企业整改合格,169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检察机关对44名责任人提出从轻、减轻或者缓刑的量刑建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机关不仅要把案子办好,更要推动和实现社会综合治理、行业合规有序。”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办好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同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问题,精准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完善综合治理。
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在办理某民营医院涉嫌诈骗医保资金案时,和有关部门一起推动省医院协会制定了《社会办盈利性医疗机构合规建设指南》团体标准,为社会办盈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合规建设提供指引。
针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进程中的新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秉持优质、高效、能动的履职方式,在努力探索中积累经验,在总结经验中提升完善,推动企业合规改革稳健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