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权不可任性。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有利于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草案坚持复议为民,对扩大受案范围、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等作出更明确规定,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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