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步步高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14家子公司已于2024年6月30日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步步高及其14家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及其14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意味着步步高股份进入了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湘潭中院裁定批准后的重整计划显示,步步高及其14家子公司债权清偿方案为:职工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税款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以现金和留债清偿;普通债权以现金、转增股票等方式清偿。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步步高共引入17家重整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4家,财务投资人13家。其中,4家产业投资人分别为:白兔集团、外贸信托(联合中化农业)、湘潭电化产投、物美集团+博雅春芽。根据重整计划经营方案,步步高将聚焦超市、购物中心两大主营业务,精减门店数量,提高单店产出。围绕“超市+百货”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全面发扬双业态联动优势,继续发挥民生消费的重要作用。
步步高在重整计划中表示,公司将积极承接产业投资人的优势业务资源,学习先进经营理念,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深化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业务核心竞争力,重回高质量发展轨道。
来源:郴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