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小牛资本”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小牛资本”案退赔工作 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粤03执279号 本院已于2024年2月5日对彭铁、彭钢等人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执行案号 为(2024)粤03执279号。为依法有序开展退赔工作,现 公告如下:
一、退赔依据 本院(2022)粤03刑初77号刑事判决。
二、退赔对象 随案移送执行退赔人员清单认定的集资参与人。
三、退赔原则 统一退赔,退赔比例按照“个人待退赔金额与全案待退 赔总金额比值”确定。 四、退赔款来源 移送执行的涉案银行账户内款项及各类不动产、股权、 股票、车辆、其它动产的变价款。
五、退赔方式 银行转账,以待退赔集资参与人本人开设在境内银行的 I 类账户储蓄卡作为收款账户。
六、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24年7月 15 日截止。 公民身份号码为18位的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 上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并确认。请及时以本人身份信息通过微 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完成实名验证,进入“地方 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 引详见附件一)。已线上提交信息的,无需线下纸质邮寄。 未完成信息确认的,无法收取退赔款项。 公民身份号码为15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公司为主 体的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下向本院书面邮寄材料 (材料内容、邮寄方式、邮寄地址详见附件二)。 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继承人应通过线下向本院邮寄继 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银行卡信息、收款账户确 认书等材料(详见附件二)。 提交银行收款信息前,请确认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 被限制收款金额、休眠状态等无法收款情况,否则将无法收 取款项。
七、首次退赔款发放时间安排 本院将于2024年7月16日起进行首次退赔款发放,发 放金额为已执行到位的人民币4.3亿元。 后续,本院将根据执行进度继续开展退赔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案相关公开信息均以公告形式发布,请通过法院公告 获取权威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专线电话(电话号码: 0755-26542915,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接听电话)。对于捏 造或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将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时至 17 时和7月10日下午15时至17时,两次集中接待集资参 与人,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九、特别提示 因涉案财产处置周期较长,请各集资参与人保持耐心, 并注意防范各类诈骗。本院不会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 资、缴费等要求。 特此公告。 附: 一、涉众案件领款人信息采集指引(线上) 二、需线下邮寄划款材料的情况 三、收款账户确认书(模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还做出了特别提示。因涉案财产处置周期较长,请各集资参与人保持耐心,并注意防范各类诈骗,该院不会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023年7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小牛集团)主要负责人彭铁等26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小牛集团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彭铁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5名被告人因参与集资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2021年1月,彭铁等人成立小牛集团以及“小牛投资”“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等子公司后,以P2P网贷及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131万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26亿元,其中126亿元未偿还。期间,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集团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支配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
法院认为,彭铁等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监管秩序,犯罪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