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京东集团就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发表一审胜诉声明。全文如下:
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我们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感谢社会各界对京东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公平正义的支持!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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