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思美传媒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所公示出的信息,是投资者进行公司基本面分析时最主要的信息来源,也是投资者在制定投资交易决策时的重要依据,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的不审慎行为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凡是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7日收盘时持有思美传媒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思美传媒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李子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95号)。
2023年11月27日午间,思美传媒选择性回复了投资者在互动易提问,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思美传媒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
思美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思美传媒、李子木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思美传媒有天眼风险信息1561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条,涉案总金额27万元;涉诉关系51条,开庭公告10条。
来源:雷达财经雷助吧 文|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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