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突发!将上诉
因一起定向资管计划违约引起的旧案,东北证券再度遭到涉案银行“追债”,法院最新判决来了!
11月20日晚间,东北证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根据长春市中院判决,东北证券应赔偿原告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2.94亿元及利息。东北证券表示,该次诉讼判决为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后续公司将提起上诉。
据了解,东北证券与敦化农商行这场纠纷由来已久,官司曾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敦化农商行于2021年5月再度提起诉讼,以东北证券作为“长盈4号”管理人未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要求予以赔偿。
来看详情——
东北证券最新判决出炉
被判赔偿银行2.94亿及利息
首先来看此次诉讼的具体情况:
2021年5月19日,敦化农商行以东北证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北证券提起诉讼,要求予以赔偿。
11月17日,东北证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东北证券于《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敦化农商行2.94亿元及利息。其中,利息以2.94亿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
对此,东北证券表示,该诉讼事项对其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该次诉讼判决为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同时东北证券称,后续将提起上诉,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关注诉讼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纠纷持续逾6年
被指“越权交易”
东北证券与敦化农商行这场纠纷由来已久,官司曾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据悉,“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东北证券作为管理人于2013年发起设立,委托人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
在产品设立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指令东北证券与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投资3亿元用于受让昊融集团持有的8000万股吉恩镍业股票收益权。后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将“长盈4号”资产受益权转让给敦化农商行。
2017年4月,因昊融集团在“长盈4号”到期后无法按期支付回购本金和溢价款,敦化农商行以昊融集团和东北证券为被告提起诉讼。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东北证券以案涉800万股吉恩镍业股票被处置时价格为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2018年的判决书,敦化农商行主张,东北证券作为管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对质押的800万股吉恩镍业股权解除质押,导致对该800万股流通股无法享有质权,丧失优先受偿的权利。东北证券对解除质押的行为予以认可,但主张并未给敦化农商行造成损失,故无需对越权解押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判决认为,东北证券擅自解押800万股吉恩镍业股权行为属于越权交易,且该越权交易未得到委托人敦化农商行的追认,也未在股权回购期届满前补充800万股股权质押,敦化农商行已无法对解押的股票行使优先受偿权,该质权已灭失,故东北证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后,2019年至2020年期间,敦化农商行多次提出执行申请与执行异议申请,遭吉林省高院裁定驳回。2021年12月,吉林敦化农商行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另外,敦化农商行于2021年5月再度提起诉讼,即前文所涉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案件中所涉的“吉恩镍业”股票,曾为A股市场上的“镍业第一股”。2012年,吉恩镍业出现首亏,此后业绩连年亏损,股价也持续走低。2018年5月,*ST吉恩发布公告宣布终止上市。
年内频遭监管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东北证券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2000年6月获批增资扩股成立东北证券。东北证券于2007年8月挂牌深交所,当前总市值179亿元。
作为东北老牌券商,近期东北证券可谓是“流年不利”,频繁遭到监管处罚。
今年6月,因涉豫金刚石财务造假案,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结果: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三倍罚款,合计罚没金额754.72万元;5名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处以5-20万元罚款不等。
今年9月,因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多方违规,东北证券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另外,今年4月东北证券还因违反反洗钱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处以51.86万元的罚款。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东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48.55亿元,同比增长22.37%;归母净利润5.76亿元,同比增长109.24%。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93亿元,同比下降17.38%;归母净利润为2944.73万元,同比下降57.10%。
来源:中国基金报 晨曦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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