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间,ST天顺公告称,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再质押。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数为19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1.67%。一致行动人王普宇累计质押股数为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7.88%;胡晓玲累计质押股数为4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9.99%。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24日,ST天顺公告称,经自查,控股股东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经了解,资金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根据初步自查的情况,占用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计发生金额约2.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这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导致ST天顺2022年度被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所表示,ST天顺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大信所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顺股份”变更为“ST天顺”。
对此,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4日买入,且在2023年4月24日收盘时依旧持有ST天顺的受损投资者,有权利进行索赔。免费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
除此之外,近日雷达财经从吴立骏律师处了解到,原告魏幼某诉被告ST天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通过。
天眼查资料显示,ST天顺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09亿元,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区经营、国际航空物流、国际铁路物流。
业绩方面,202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ST天顺实现营业收入12.4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 ,归母净利润34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30%。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约3.18亿元,同比减少13.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0万元,同比减少91.84%。
来源:雷达财经雷助吧( 文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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