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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1.08亿余元!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东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 : 2024-04-19 浏览量 : 390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东利用担任神华准格尔煤炭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及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煤炭采购、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东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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