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万源消息:
日前,经达州市监委指定管辖,万源市监委对宣汉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余永兵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余永兵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余永兵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宣汉县监委给予余永兵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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