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广西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韦勇球接受审查调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韦勇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崇左市宁明县政协二级调研员张肇接受监察调查
据崇左市纪委监委消息,崇左市宁明县政协二级调研员张肇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崇左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贺州市桂隆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启添接受审查调查
据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消息: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贺州市桂隆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启添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贺州市平桂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来宾产投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克俭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来宾产投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克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来宾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阳朔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琴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阳朔县委批准,阳朔县纪委监委对阳朔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琴姣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陈琴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作为医院“一把手”,靠医吃医,与不法商人内外勾连,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供应以及工程项目领域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琴姣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朔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朔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琴姣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朔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海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北海市合浦县建筑设计院原院长朱定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聚餐问题
2018年5月至9月,朱定春先后4次给自己的私车加油,并以单位的名义开具发票违规报销汽油费共计1160元。同年2月至12月,先后3次组织单位职工聚餐,并以接待费名义用公款报销聚餐费用共计2545元。朱定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朱定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北海市合浦县建筑设计院原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韩晓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聚餐问题
2019年6月至9月,韩晓刚给自己的私车加油及保养维修,并以单位的名义开具发票违规报销汽油费及汽车保养维修费共计3467.16元。同年3月至10月,先后4次组织单位职工聚餐,并以接待费名义用公款报销聚餐费用共计3620元。韩晓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韩晓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月,合浦县建筑设计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都安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韦仕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韦仕敏任都安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期间,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春节慰问金共计27100元,韦仕敏本人领取1500元。2022年12月,韦仕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镇镇安小学教师韦月华、地苏镇三弄幼儿园园长蓝宁露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韦月华在担任地苏镇三弄幼儿园代理园长期间,与时任幼儿园总务蓝宁露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发票重复报账共计10908.51元,并将该款项的9808.51元用于发放幼儿园教师加班补贴。2023年4月,韦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宁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都安瑶族自治县永安镇安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卢智雄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2年12月18日,卢智雄在安兰村大成队家中举办婚宴,虽已履行事前报备手续,但事后未履行报备手续,其实际操办宴席35桌与事前备案填报宴席20桌不相符,存在超标准、超规模宴请问题。2023年3月,卢智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隆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光寨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22年10月,杨光寨为其子操办婚宴前,未履行事前报备手续,事后也未履行报备手续,且接亲车队中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车辆,存在摆排场、比阔气的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杨光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都安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都安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作学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5月19日,韦作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都安县国道210线3241公里+8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韦作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韦景兰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4月7日,韦景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地苏镇行驶至都安县安阳镇百才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韦景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人民政府工勤人员巫有智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6月16日,巫有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宜州国道323线+1140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2月,巫有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贺州纪检监察网、来宾纪检监察网、阳朔县纪委监委、北海市纪委监委、都安纪检监察网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