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旁听李松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庭审
“我作为一名曾经有着35年党龄的老党员,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很惭愧,也很悔恨,希望我的错误和罪行能对其他人产生警示作用......”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在法庭上忏悔。
日前,李松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由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鹤岗市纪委监委组织4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1968年6月出生的李松长期在金融企业任职,从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一步步成长为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而他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背离了初心使命,走上贪腐之路。上午9时许,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在法警的押解下,李松走上被告席。
“被告人李松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庭审中,公诉人详细列举了李松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和材料,还原了其在国有金融企业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工具的堕落轨迹。
李松在最后陈述时忏悔道:“我向组织和法庭诚恳表示,我愿意认罪悔罪,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裁判。”
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为在场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金融领域腐败具有资金量大、隐蔽性强等特点,我们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政治监督,抓实日常监督,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助力金融风险防控。”庭审结束后,鹤岗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金海表示。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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