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台州银行因违反财政性存款管理、征信管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等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50.7万元。
台州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财政性存款管理相关规定;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国库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时任该行渠道管理部副总经理陈元理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
时任该行渠道管理部柜面渠道管理岗陈万荣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5万元。
时任该行村居金融部兼渠道管理部总经理应光海、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杨文辉、路桥石曲支行行长周灵芝均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罚款2万元、2万元以及1万元。
时任该行营业部总经理陈卫民对台州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万元。
时任该行渠道管理部第三方支付管理岗王益龙对台州银行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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