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结束这担惊受怕的日子了。”当看到福建省永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时,永安市电力实业总公司原副经理叶少恩长舒了一口气。
2011年至2014年间,叶少恩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银行回单、收入不入账、虚挂往来款等方式,将单位账户数千万元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用于网络赌博。2015年4月,叶少恩因担心事发潜逃。其后,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公安部对叶少恩发布B级通缉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从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转由永安市纪委监委负责。
潜逃后,叶少恩先后辗转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等地打零工。“出逃的这些年,住过工棚、毛坯房、地下室,打过地铺,靠着打零工赚点生活费,平时都不敢出门。”叶少恩说,“跑了八年,投案前才第一次给家人打电话。”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扛起统筹协调和办理追逃追赃案件双重职责。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外逃人员起底,持续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将叶少恩案件列为省级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多次开展现场督导。在省纪委监委协调指导下,永安市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机关全面排查叶少恩出逃轨迹和疑似藏匿地等信息。
今年2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警方在日常摸排中发现,一人员形迹可疑,经排查比对发现疑似公安部B级通缉犯叶少恩。2月14日,叶少恩自知行踪暴露、无处可逃,遂主动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投案。2月16日,经核实身份,永安市纪委监委将叶少恩押解回到永安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叶少恩案件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追逃追赃永不止步,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道。(通讯员 罗戴春 何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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