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间,国旅联合(600358)公告,公司被江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国旅联合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一)未披露相关信息
2019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对公司时任总经理彭承、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扬发放奖励。彭承、赵扬已于2024年10月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一是公司于2021年9月与贵溪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主体签订《贵溪市白鹤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内容,迟至2022年3月在公司2021年年报中披露。
二是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同意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将持有的上海翃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向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交易于2023年3月1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完成。上述事项迟至2024年5月16日披露。
三是公司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披露总金额存在误差,关联交易对手信息披露存在错误。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是2019年至2021年,新线中视未将业务部门的人员费用归集至主营业务成本,而是计入管理费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
二是2019年至2022年,公司对新线中视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时,部分资产组因业务未完全开展,公司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的资产组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誉减值测算不规范。
江西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曾少雄作为国旅联合时任董事长,彭承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赵扬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石磊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来源:金融界